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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财〔2022〕2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酒政办发〔2018〕57号)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宗食材由县级有关部门统一组织采购的相关要求,根据《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现对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材框架协议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进行问卷调查。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金塔县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材框架协议采购项目2.项目范围:本次采购的项目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米、面、油、肉、蛋、奶)服务,协议期限1年。
二、调查内容供应商主体及相关资质、许可认证的情况,从业人员及设备情况,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市场占有率、市场供给情况,提供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实际情况,对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三、调查方法本次采购需求调查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请各供应商(或潜在响应供应商)于2024年9月30日12:00前将加盖公章的问卷调查表(含附表)以书面方式提交金塔县教育局学校安全应急股,或将加盖公章的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309339297@qq.com)。
四、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人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2.供应商提供的调查问卷数据务必真实准确,并符合市场的要求。提出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图片、表格、扫描件或复印件等形式附上有效的依据和证据。3.本次征集的材料仅为开展项目的参考资料,对供应商是否参与本项目不产生影响。五、联系方式采购人:金塔县教育局地 址:解放路108号电话:0937-456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