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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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揭阳市公路事务中心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名称:揭阳市公路事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1291748
(三)预算金额:552,472.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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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服务描述:揭阳市公路事务中心物业(食堂管理)服务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 揭阳市公路事务中心物业(食堂管理)服务 | 1 | 552,472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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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提供食堂管理服务。由供应商派厨师1名、食堂勤杂工3名共4名驻点为中心提供食堂管理和食品加工服务,服务期限1年。如因实际需要,经双方协商,可在其他事项不变的前提下,合同可延期不超过2个月。 2、服务费用分为2部分,一部分为项目服务费用(含人工费用、杂费开支及人员管理费等),每月13956元,每年167472元(含税);另一部分为伙食补助,费用每年385000元(该金额是估算金额,含税),用于购买蔬菜、肉类、调料等食品原料,具体费用根据《揭阳市公路事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食堂用餐伙食补助标准(早餐6元/人次,午餐13元/人次,晚餐13元/人次)及实际用餐人数逐月按实结算,视市财政局资金到位情况按程序支付;大米、食用油、煤气及日常食堂需要的易耗品等由我中心采购供应;食堂相关设施设备及设备维修保养费用(单项500元以下)由第三方物业服务公司负责。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9月30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工种及人员报价的报价方式。
服务时间:12 个月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联系方式:高鹏亮 13828101975
采购单位:揭阳市公路事务中心
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