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按照计划,石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拟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石首市兽医实验室(密封舱)修复服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
一、采购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人:石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1.2.项目名称:石首市兽医实验室(密封舱)修复服务
1.3.采购金额(最高限价):99879元
1.4.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1.5.采购内容:详见评估报告清单附件。
兽医实验修复服务,满足兽医实验室的相关建设规范如下:
(1)《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 50346-2011);
(2)《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8) ;
(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
(4)《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版));
(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14) ;
(7)《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2015);
(8)《建筑机电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981-2014);
若有疑问需要踏勘现场的供应商于2024年10月11日前联系采购人自行踏勘现场。
1.6.资金来源:水环境整治补偿资金
1.7.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
1.8.项目地点:石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实验室(石首市东方大道350号)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2.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中标人的确定方式
满足三家合格供应商报价,按照符合兽医实验室建设要求,以质量优异、价格适中为竞价原则,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合格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当废标。
四、投标报价函的编制
4.1.报价函采取独立密封的方式,封包上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报价函”字样,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投标报价函后须附投标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书上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正反复印件),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五、报价函的递交
5.1.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17时30分前,地点:石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址:石首市笔架山东方大道212号 ,邮政编码434400。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函,不予受理。
5.3. 联系人:杨辉 电话:15272317647
附件:房屋损坏项目补偿评估表
石首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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