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迎宾路9号大楼消防安装工程 ,已由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广邀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 汕头市龙湖区迎宾路9号 ;
2.2服务期限:约60天(最终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2.3招标范围:改造面积约为 3968.77 ㎡。包括:消防工程,工程造价约为人民币: 135.6 万元(含税,最终以招标文件发出的限价为准);
2.3.1工作内容:
本项目包括消防水电工程、通暖工程、土建工程及其他施工项目等。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构建防火玻璃固定挡烟垂壁及排烟机系统;泵房搭建,水箱基础建设,搭建排烟机房、排烟井及强电井,搭建消防楼梯及楼梯梯间,防火门安装,电梯外墙改造;火灾自动报警、应急照明、消防喷淋、消火栓、消防排风等系统工程,以及开办项目、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或机构的报审。
投标人须承诺负责完成本次场地建设过程中全部报建、报验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行政主管部门的立项、审图、住建、质安监、消防报审报建及验收等全部本项目涉及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报建验收工作,以及工程所在场地整体的消防系统接入、调试等工作,上述报建、报审、验收、系统接入、调试等工作包含在总价中。
为甲方发包的其他专业工程提供施工配合(如装修工程、安防监控、机房工程、综合布线、会议系统、家具、地毯等),配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放线定位、施工配合、垃圾清运、安全管理等现场协调配合工作,上述配合内容已包含在总价中。以上内容仅为概括性描述,具体工作内容以正式发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最高限价及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2.3.2管理要求:
本工程施工需服从甲方及监理方监督管理要求,在办公时间内不得进行有噪声、有粉尘、有震动及有气味施工作业。对因周边住户投诉、违规施工、气味过大或甲方需要被随时叫停而影响施工进度的,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充分考虑此风险。同时,因大楼电梯数量及空间有限,且需兼顾日常办公垃圾清运等运营工作,垂直运输能力不足。投标方申请使用大楼电梯,需服从甲方调配安排。垂直运输能力不足及电梯申请使用等困难,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充分考虑此风险。本项目工期不因上述甲方或场地管理要求引起的停工而顺延。为保证工期而进行的夜间施工、垂直运输增加、场外加工等所引起的措施费用或其他施工成本增加已包含在最高限价中,投标人应在报价中自行填报并充分考虑相应的风险。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①要求对施工、运输、材料临时堆放及加工等区域的公共设施进行全面的围蔽和保护,围蔽及保护区域按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规定的要求和指定的内容进行布置;②施工单位投标人必须保证投入足够的人员进行垃圾清理及场地整洁,负责施工范围、地下室人员、材料货运通道以及范围内的公共区场地整洁,确保每日施工作业结束后达到招标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③施工期间应配备足够通风设备,施工过程必须保持通风设备开启,确保施工期间产生的异味能及时排出;④材料必须健康环保,主材及辅材必须符合招标人主要材料品牌表规定的品牌要求,所有材料不得有难闻或刺激性气味,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材料,招标人有权对施工使用的任何材料进行封样送检。⑤投标人需为本项目购买工程一切险等相关保险,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3.3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承包范围(工程内容)进行任意的增减调整,承包人不得拒绝发包人对承包范围(工程内容)的调整。详细招标范围以发包人发出的设计文件以及最高限价文件为准。
2.4标段情况:不分标段。
2.5本项目非政府采购及国有资金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独立履约能力。
3.2投标人企业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局)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3.3投标人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后,承接过至少1个消防工程面积在2,700平米(含)以上或工程造价95万元(含)以上的综合商业楼或写字楼的项目证明资料(竣工或在建)。
3.4投标人企业类似完成消防验收业绩: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后,完成过至少1个项目的消防验收并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验收》的证明资料(需提供案例合同及对应验收完成证明资料)。
3.5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提交资料
4.1企业营业执照及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3公司联系方式(需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4.4公司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证明文件(需含合同关键页);
4.5企业类似完成消防验收业绩完成证明文件(含案例合同关键页);
4.6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名文件的递交
以上报名文件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于2024年10月17日17:00前发送至gfjc@gf.com.cn邮箱。并尽快在广发证券采购管理系统(https://gfjc.gf.com.cn)完成企业注册。
6.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35楼
联 系 人:官先生
电 话:020 66335261
电子邮件:gfjc@gf.com.cn
7.声明
以上公告要求的信息供各拟参与投标单位参考,最终以项目发出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为准。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并不等于招标公告及资格预审公告,按时提交合格报名资料后,并不必然获得正式采购邀请,后续招标工作启动后,经我司初步考察核实符合要求的单位,我司将向其发出正式投标邀请。
征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