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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2024-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2024-JLNJML-F1002)
发布于 2024-10-09

招标详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2024-2025年副食品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JLNJML-F1002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2024-2025年副食品采购,副食品供应主要包括:蔬菜水果类、肉蛋类、水产类、调料类和饮品类等,具体采购品类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二)标包划分及预算:不划分标包,全年总预算约76万元。具体采购量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终止前要留足时间组织下一次副食品筹措,因故未完成副食品筹措的,可与中标供应商续约并签订临时合同。中标供应商保障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符合终止合同条款的,应立即终止合同。在新的供应合同签订前,经采购单位同意后,中途终止合同的可以按照原评审排序依次由其他投标(报价)供应商或依托友邻单位供应商签订临时合同。临时合同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四)供货地点:湛江市遂溪县(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五)供货时间及交货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指派专人、专车于每天指定时间,将采购单位所采购副食品送至指定地点,具体按采购单位规定的供货计划执行。

(六)质量要求:供应的副食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法》等现行国家、行业标准及卫生质量要求,确保无污、无毒、无害,做到渠道合法、来源明晰、品质优良、鲜活卫生。

(七)其它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八)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按照本公告“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提供完整的资料;

2.若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购买招标文件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九)发售方式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投标登记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投标登记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投标登记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单位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单位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单位邮箱:ZJCQ75727@163.com,发送后投标供应商务必电话通知采购单位。

※(十)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在投标登记结束后,采购单位需对投标供应商进行现地考察,主要考察内容包括: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企业资质,公司人员管理及关联情况,配送能力、仓储能力和物资筹措能力,检验检测场所、设施设备、报告等,经采购单位现场实地考察合格后才具备投标资格,所有资料投标供应商均应提供原件进行审查。经采购单位现地考察合格后才具备投标资格。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在2023年10月至投标时间截止前任意连续6个月纳税的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通过食品经营许可备案的证明【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或备案证明】。
(三)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不得有境外资本背景(含港澳台),包括独资、控股、入股【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和非外资(含港澳台)企业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采购单位列入本级“供应商黑名单库”中。(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七)在采购单位中标连续供应副食品超过2年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至 2024年10月15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8: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广东省 湛江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详见项目概况、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0月30日 09: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 10:00
(三)投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灵山东路5号东英科技园5号楼二楼会议厅
(四)提交方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授权代表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10:00
(二)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灵山东路5号东英科技园5号楼二楼会议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熙权
联系电话:18666713744
地 址:广东省 湛江市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13316052692
地 址:广东省 广州市
详细地址:天河区临江大道31号
十五、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主任
联系电话:15337858056
十六、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伍干事
联系电话:19869343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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