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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阳区黄舣中心卫生院团餐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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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外送项目供应商比选公告

招标详情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4年检验外送项目供应商比选。

2.采购人:江阳区黄舣中心卫生院(泸州市江阳区第二中医医院)。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1个包,本次采购拟招一名合格供应商提供检验服务。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内容

病理、血液等各类检验项目。

(二)要求

(1)供应商需每周七天(周一至周日)定时上午上班时间上门收取样本,并配置专业标本箱,标本箱具有相应的温度记录表,每日一次清洁消毒,保证标本的质量。 (运送标本按相关要求执行,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需规范标本的接收、登记和包装流程,保证标本的质量和安全,确保标本的顺利交接,方便查核。

(3)标本接收人员需负责标本质量的初检,标识的核对,标本的接收登记及包装储存。

(4)供应商需提供检测项目汇总清单,检测项目可分病种查询和按字母索引查询,检测项目汇总清单需包括编码、名称、检测方法、样本/样本量、容器、样本贮存方式、简要临床应用、出报告时限、备注等信息。

(5)如遇急查标本,供应商需安排收样人员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指定收样地点,标本到达实验室后根据检测内容及采购人要求加急处理并向采购人出具检测结果。

(6)采购人如对检测结果存在疑问需供应商答疑,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 5 分钟内电话沟通解决,30 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现场答疑。

(7)供应商需制定完善有效的应急制度和应急措施。

(8)供应商需根据需要,定期向相关工作人员提供项目知识培训、项目采集等培训。

(9)供应商出具的检测报告单需有合法的电子签章,并保证检测报告可在采购人终端进行查询打印,并且送在收样时送规范纸质报告,(报告时限性按要求执行)。

(10)因各种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样品,供应商应立即和检验科电话反馈具体情况,需要复检时,不另行收费。

(11)检验标准:供应商需严格按照执行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 进行标本检验,对检验结果负责。

(12)供应商实验室检测到危急值时在经过复核后应按照危急值处理流程及时通知到具体科室指定人员并作好危急值记录。

(13)供应商需承诺在检测过程中对检验的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前,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检验的所有信息,并签订保密协议。(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

(14)供应商对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所有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对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供应商应保证按照国家临床检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并对来样检验结果负责。因检验结果错误等原因造成受检者损失或引起纠纷的,一律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赔偿。

四、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

结算方式:按实结算

结算单价=江阳区黄舣中心卫生院检验收费标准×最终成交百分比,所有结算价保留2位小数。

4、安全责任:在履行合同期间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的安全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单独提供承诺函)

5、履约验收:

5.1履约验收主体:江阳区黄舣中心卫生院(泸州市江阳区第二中医医院)。

5.2履约验收时间:本项目达到付款节点时(首付款除外),由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在收到验收申请及相关资料之日起15日内,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

5.3履约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

5.4履约验收内容:通过本项目磋商文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和采购合同要求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验收。

5.5履约验收标准: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发布公告方式:本次邀请在医院公众号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应包含医学检验类、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类和病理类)。

7.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竞标。

七、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四川政府采购网”和“信用泸州”(网址:www.creditlz.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八、本院物价收费项目下浮比最低价中标(中标后提供所有检测项目资质及质控)。

九、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2024年10月 16日 09:00至09:30 (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沙坪街273号5楼会议室

十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十二、比选地点: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沙坪街273号5楼会议室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江阳区黄舣中心卫生院(泸州市江阳区第二中医医院)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黄舣镇沙坪街273号

联 系 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0830-652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