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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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厨房操作台 需求描述 麻柳消防救援站厨房设备采购 | ¥182,507.13 | 1(件) | ¥182,507.13 |
报价时需上传签字盖章完整的PDF格式响应文件,具体详见行采家电子竞采文件。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谈判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
6.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一)成交人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成交人提出书面申请,由使用部门组织验收。
(二)按采购人实际需求的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三)采购人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结算审定表等付款凭证以转账方式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实际供货数量结算货款的97%,质保期18个月后向成交供应商无息支付结算总款的3%尾款。
(四)本项目使用的资金,付款时间根据巴南区财政局的资金安排为准。
注:项目服务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对施工周边所涉及的设施设备等进行恢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公告内容与行采家电子竞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行采家电子竞采文件及其补遗、更正等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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