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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实验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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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实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招标详情

南京市浦口区实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JSJJ-2024088
江苏省南京市
发布日期:2024-10-11 18:30
项目编号: XZP2024101100266
项目名称: 南京市浦口区实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二次)
建设单位:南京市浦口区实验学校
招标条件
南京市浦口区实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二次)(招标项目编号:JSJJ-202408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市浦口区实验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项目名称:南京市浦口区实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项目预算金额:约人民币175万元/年。最高限价:计提比例不得高于食堂伙食费总额的24%(食堂伙食费总额指的是每学期收取的学生和教师伙食费减去退费部分后,实际发生的师生伙食费总额)。采购需求:为本校区提供食堂劳务和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食材接收、食材校内运输、食材清洗、烹饪、供餐、回收、清洗、洒扫、管理等服务。目前在校小学生约1554人、中学生约918人、教职工约180人,要求饭盒打好送至班级门口,或者根据学校需求提供对应的送餐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一年周期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如第二年预算落实且符合采购人检查考核要求,本合同可续签一年;如第二年预算不落实或考核结果达不到采购人考核要求的,合同自动终止。
范围 南京市浦口区实验学校食堂餐饮服务(二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10-12 09:00 至 2024-10-18 17:00
获取方式 ①现场获取:请携带a.营业执照副本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c.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以上3份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10号万达广场D座3201室。②网上获取:请将a.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 c.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以上3份材料压缩打包发送至20815322@qq.com邮箱,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并核实后登记报名。每套5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10-22 14:30
递交方式 纸质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10-22 14:30
开标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10号万达广场D座3201室
其他
1.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供应商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电子版需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实验学校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象山路22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10号万达广场D座3201室
联系人:周工
电话:17601558994
电子邮件:17601558994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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