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行政区域 石家庄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1日 08:4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会议室
预算金额 ¥37.2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卢玲菊
项目联系电话 0311-83055039
采购单位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3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殷工 0311-87867730
代理机构名称 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卢玲菊 0311-83055039

项目概况

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AZB24120701

项目名称: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食堂餐饮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至 2024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

方式:现场发售,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资料一套: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报名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358号

联系方式:殷工 0311-87867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博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6层

联系方式:卢玲菊 0311-830550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玲菊

电 话: 0311-83055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