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各镇(街道) 经济发展办公室、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和我市有关工作要求,为做好本次活动, 现征集我区家电销售企业参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先到先得,补贴资金用完即止。
二、补贴标准
(一)对个人消费者(以下简称购买人,下同)在我区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新购2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予以补贴。
(二)对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对购买1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即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 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 元。
三、补贴方式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在佛山市确定的补贴活动发券平台领取消费券,在参与活动商家按照实际销售价格在支付环节立享补贴。补贴资金由销售企业或平台先行垫付,销售企业和平台按要求完成相关票证上传且经审核无误的,补贴款发放至垫付单位。活动期间,我区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企业提交补贴资料滚动审核,对评审发现的垫付补贴资金异常企业,可要求暂停结算补贴资金;待异常情况消除后,再进行结算补贴资金。企业获得的最终补贴资金,以审计清算结果为准。
四、参与活动企业要求
(一)须在禅城区行政区域内经营家电销售业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在本区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或报名时虽未纳入、但承诺达到条件时能依法配合申请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
(二)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企业管理运营规范,诚实守信,服务优良。家电企业还需具备先行垫付补贴资金的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三)企业应为消费者处理废旧家电产品提供便利,家电销售企业或其委托的回收企业必须具备回收企业资质或有一定回收能力,制定家电回收流程和合作协议。
(四)具备一定的活动宣传和处理消费者咨询、投诉的能力,准确向消费者介绍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及时妥善处理好消费者咨询和投诉。
(五)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要签订承诺协议,对“以旧换新”台账、产品类别和能耗信息等真实性进行承诺,按规定对购买新家电的消费者垫付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并配合开展审计工作,做好资金清算工作,在规定时间内退回不符合条件的资金。 保证商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不弄虚作假,不从事制售以旧充新等违法行为。
(六)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还须遵守本次活动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五、报名材料
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复印件须标注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可编辑电子版材料均应按照下列材料清单顺序提供申请材料:
(一) 8类家电企业报名表;
(二)“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企业《 信用信息报告》;
(三)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 家电销售企业提供其自身或委托企业具备一定回收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家电“收旧”协议(凭证);
(五) 参加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企业诚信承诺函。
六、确定参与企业
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报名参加加力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活动的申请企业分批进行审核并对外公布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企业名单。
七、其他事项
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企业将报名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82340875@163.com,纸质版材料请通过EMS自费寄送或上门提交。地址: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八楼808室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商贸流通股。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4年10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冯纬加,82061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