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奎屯市消防救援大队餐饮及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胡杨河市天北新区聚鑫园43-24号(上城郡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JS-TP-2024-059
项目名称:奎屯市消防救援大队餐饮及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4.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岗位餐饮服务人员4人,保洁3人。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2025年10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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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响应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3.响应人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3个月的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4.响应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响应人公章; 5.派遣的餐饮服务人员、保洁人员需具备健康证;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也不得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7.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 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8.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10.响应企业应当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2日 至 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4: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胡杨河市天北新区聚鑫园43-24号(上城郡三楼)
方式: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每天10:00至13:30,16:30至19:00,法定节假日除外)。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 3.响应人须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3个月的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成立不满3个月,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税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响应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响应人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截图并盖公章); 注:审核通过的单位算报名成功,方可购买标书。投标人须对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其投标资格,若给招标工作带来经济损失的,采购方或代理机构有权追究其责任。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胡杨河市天北新区聚鑫园43-24号(上城郡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25日 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胡杨河市天北新区聚鑫园43-24号(上城郡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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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奎屯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市伊犁路119
联系方式:芦剑刚0992-3244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锦华佳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胡杨河市天北新区聚鑫园-团结北街43幢24号
联系方式:孙江玉 0992-3333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江玉
电 话: 0992-333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