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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局公安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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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公安局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招标详情

新邵县公安局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22日



合 同 协 议 书

采购合同编号:新邵财采计[2024]000239

采购人(全称): 新邵局公安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美菱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更好地提高从优待警,改善生活条件,加强食堂管理, 新邵县公安局(下称甲方)决定将机关食堂对外承包经营,经过招标,湖南省美菱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乙方)中标,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新邵县公安局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 新邵财采计[2024]000239

(3)项目内容:新邵县公安局食堂承包经营服务

(4)项目负责人:李铁刚 。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460000.00元,大写:壹佰肆拾陆万元整(按实际就餐人数及双方的约定结算)。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4年10月19日,完成日期:2025年10月18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协议到期时,甲方视乙方经营情况及就餐员工满意情况综合考虑是否继续承包经营。如继续承包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地点:新邵县公安局

方式: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早餐、中餐、晚餐。

四、约定事项

1.就餐时间

乙方应根据甲方员工就餐的需要提供早、中、晚餐(晚餐仅限值班人员和加班人员,由甲方提供人数)。

早餐开餐时间:7:20——8:00(夏季:7:00—8:00)

中餐开餐时间:12:00—13:00

晚餐时间:17:00—18:30(夏季:18:00—19:00)

法定工作日、周六、周日(除夕、正月初一、初二除外)食堂只提供加班、值班人员中、晚餐,不提供早餐,一级勤务须提供早、中、晚餐。就餐人员由甲方提供人数。

2.生活标准及就餐人员

(1)乙方按照以下标准提供就餐:

早餐:①包子、馒头、鸡蛋、稀饭;②粉;③面;④其他杂粮;⑤配菜四样:猪肉、牛肉、鸡蛋、其他。

中餐:三菜(两荤一素)一汤。

晚餐:三菜(两荤一素)。

且要不定期更换早餐花样,中晚餐菜谱至少要一周一更换。

(2)就餐人员及规定:局机关民辅警及甲方拟定的在局机关工作的相关人员刷卡就餐,派出所来局公干、上级部门及处单位来局公干人员凭甲方通知就餐或安排工作餐,在局执法办案中心接受调查的人员凭甲方通知由食堂安排面包等食品。

(3)甲方付费标准:早餐5元,中、晚餐10元每人每餐,且每月累计不超过12.166万元,一年累计不超过146万元。

(4)不是甲方提供的具备就餐资格的外来人员就餐,乙方可拒绝或按自己的标准收取费用。甲方就餐员工根据个人需要另行点餐的,乙方可自行决定并收取费用。

(5)甲方需在食堂招待就餐的,凭申报单或接待函通知等规定的人数和标准安排。

(6)遇有下列特殊情形的,费用由甲乙双方一事一议约定另行结算。

A.较大规模安保等行动需大量增加就餐人员的;

B.上级及外单位人员因来局公干需长期在食堂就餐的。

五、付款方式

自承包经营之日起,需垫付第一个月的费用,下个月第三周将上个月的食堂生活费按就餐人数和生活标准及第四项的约定据实报帐,报账时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小额支出且无法取得税务发票的除外),甲方报帐后付款至乙方提供的帐户。

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免费提供食堂原有的房间及所有厨房设备,免费提供自来水、电、饮用水。

2.甲方提供刷卡(刷脸)系统、监控系统、并协助乙方将有就餐资格的人员录入相关系统。

3.甲方在乙方正式承包前将已损坏的厨房设施及需要补充的餐具炊具完善好。

4.甲方应将符合条件就餐人员提供给乙方,并配合乙方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协助乙方管理食堂。

5.甲方应督促单位就餐员工按食堂规定就餐并遵守食堂管理规定。

6.就餐人数、就餐时间有较大变化时(如集中培训开会或集体外出),甲方应事先向乙方通报,告知就餐人员变化情况,否则如有人未能就餐乙方不负责任。

7.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活动安排专人全程进行监督,并组织进行满意测评,如乙方违反合同规定或甲方对乙方的经营不满意度较高,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员工应持健康证上岗,承包者及主要厨师应具有专业厨师资质,乙方应协助甲方对员工进行资质等审查。

2.乙方应按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对所有员工购买保险。所有员工的工资、加班费、工作服等费用由乙方自行安排。

3.食堂及厨房设备老化需要更新,经甲方确认后,费用由甲方负责。

4.食堂的一切消耗除协议中约定的事项外,一切都由乙方自行负责。

5.乙方要保证按食堂安全规定采购食材,保证新鲜和卫生,不得采购变质、霉变的食材,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就餐人员食物中毒,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制定并严格遵守操作规定,正当使用厨房设备,餐后认真清洗餐具,做到一泡二洗三冲四消毒,打扫餐厅卫生,厨房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每天下班要检查厨房水、电、燃气是否关闭。

7.乙方应对工作人员进行体检与培训。其工作人员在食堂工作中发生工伤、疾病、劳资纠纷或其他的一切事故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8.乙方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单位的相关管理制度,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甲方办公大楼。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t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生效

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书一式 五份,采购人执 二份,供应商执 二份,监管单位执 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 2024 年 10 月 18日

合同订立地点: 新邵县公安局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书与乙方采购时提供的承诺、补充协议、成交通知书、响应文件、磋商文件、技术要求构成合同文件,如上述文件有抵触、矛盾、岐义,按上述文件排序解释。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帐 号: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盖章处)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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