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中心学校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中心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配送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中心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配送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营养改善计划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中心学校
行政区域 长安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14:25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导红,郭玉玲,王广乾
总成交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卢晨驰
项目联系电话 029-88210791转811
采购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中心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张雷村甲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3720586595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天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南路8号泰维智链中心二期南楼16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9-88210791

一、项目编号:THXZB2024-1041
二、项目名称:营养改善计划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中心学校、留公小学、四坡小学、马兴小学、师村小学):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评审方法 是否价格扣除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西安娜拉杰商贸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引镇街办咸宁村北街东路17号 综合评分法 优惠率:2.70% 92.0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中心学校、留公小学、四坡小学、马兴小学、师村小学):

服务类(西安娜拉杰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餐饮服务 营养改善计划配送服务 为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中心学校、留公小学、四坡小学、马兴小学、师村小学提供营养改善计划所需的食材及配送 满足招标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配送的食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未具体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要求的质量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本省地方标准执行;无国家质量标准或本省地方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不得提供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 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品。 469,053.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田导红、郭玉玲、王广乾(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预算金额作为基数,差额累进法进行计算。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中心学校、留公小学、四坡小学、马兴小学、师村小学 0.71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中心学校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张雷村甲字1号

联系方式:13720586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天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唐延南路8号泰维智链中心二期南楼1602室

联系方式:029-882107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晨驰

电话:029-88210791转811

陕西天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2日


相关附件:
营养改善计划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报价明细附件.pdf
营养改善计划配送服务项目(二次)(241009001)-文件集.zip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