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沛县静安护理院、沛县敬安镇中心敬老院食堂食材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XG-G2024-023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
发布日期:2024-10-23 15:38
项目编号: XZP2024102300134
项目名称: 食堂食材采购
建设单位:沛县静安护理院、沛县敬安镇中心敬老院
招标条件
食堂食材采购(招标项目编号:JSXG-G2024-02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沛县静安护理院、沛县敬安镇中心敬老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食堂食材采购 |
范围 | 食堂食材采购;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4-10-24 09:00 至 2024-10-30 17:00 |
获取方式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份,售后不退。不通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2)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备注电话、邮箱);(3)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料通过电子邮箱(1046177244@qq.com)报名,代理公司审核通过后会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授权代表所留电子邮箱。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11-13 10:00 |
递交方式 | 纸质密封现场递交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11-13 10:00 |
开标地点 | 沛县汤沐路帝王大厦A座702 |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XG-G2024-023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采购 最高限价:本项目按照优惠率进行投标报价,不接受低于或等于0%的优惠率。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沛县静安护理院、沛县敬安镇中心敬老院食堂的肉类水产、蔬菜水果、粮油、干货、调料、奶制品等的配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执行满一年且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经采购方认可后,可以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期间,如遇重大政策调整的,根据相关政策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说明: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份,售后不退。不通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3、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副本;(2)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备注电话、邮箱);(3)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料通过电子邮箱(1046177244@qq.com)报名,代理公司审核通过后会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授权代表所留电子邮箱。 4、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江苏熙桂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账号:516900500710808 5、投标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 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RMB5000元) 本次采用电汇形式(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沛县汤沐路帝王大厦A座702 递交方式:纸质密封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3日10:00(北京时间) 地点:沛县汤沐路帝王大厦A座7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魏杨 联系电话:0516-67571311 地址:沛县汤沐路帝王大厦A座702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zbtb.com)上发布,敬请留意,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监督部门
沛县静安护理院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沛县静安护理院、沛县敬安镇中心敬老院
地址:沛县敬安镇
联系人:白峰
电话:189148183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江苏熙桂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沛县汤沐路帝王大厦A座702
联系人:魏杨
电话:0516-67571311
电子邮件:/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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