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JSZC-320902-YDZJ-G2024-000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27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902-YDZJ-G2024-0001
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21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72万元/年
采购需求:
亭湖区人民法院食堂餐饮管理等,具体服务范围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现场详细情况由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
合同履行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首个季度为试用期,如在试用期内未通过考核,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年度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如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再续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餐饮服务管理等相关业务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资格证书的独立法人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时间:自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2024-09-2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法院(机关)
单位地址:盐城市青年东路53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68558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盐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盐城市城南新区青年中路59号2幢2101、2102、2108、2109、2110室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18905109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先生
电话:18905109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