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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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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分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廊坊分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就廊坊分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委托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

廊坊分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

BOCYJ-JC-20240049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职工食堂日常采购主要包括米、面、油、肉、蛋、奶、水产品、豆制品、蔬菜、水果、调料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邀请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说明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授予合同供应商数量:1家

服务期限:1年

采购预算金额:99万元,据实结算。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资格预审、谈判及评审两个阶段组成。

第一阶段:资格预审

1.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邀请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3.由谈判小组对领取采购邀请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含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且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进入谈判及评审

第二阶段:谈判及评审:

供应商须按规定参加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1名的拟授予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合法运作,商业信誉良好;

②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机构名称、经营场地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

③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④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磋商,否则,相关磋商文件均无效。

⑤不在同业协会公示的黑名单内。且自成立日起未出现重大负面信息、责任事故,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其提供服务或可能对我行造成损害的情形,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过去3年内经营活动中未出现违法记录。

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的政府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报名。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①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②供应商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获得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采购。

③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④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⑥截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⑦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⑧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⑨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⑩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关联关系供应商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供应商;

2)与本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⑾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⑿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⒀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五、采购邀请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或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领取采购文件:

时 间:2024年10月25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方式:电子邮件领取,邮件题目注明“领取廊坊分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邀请文件”。请使用公司邮箱发送邮件到指定的邮箱:lvcaiyun@163.com,在邮件正文中明确领取人公司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

邮件附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须有: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4)满足本采购邀请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全部内容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如为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后扫描。

在报名时间内同步邮寄至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驻石家庄办事处(石家庄市新华区泰华街569号商业楼北二楼(上城路与泰华街交口北行50米路东),收件人:吕工,联系方式0311-66507781)。

领 取:212元/份,售后不退。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

不举行

八、踏勘

不组织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1月8日9: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响应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解放道142号9楼会议室。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316-2317568

举报邮箱:cgblf@boc.com

信函地址:廊坊市解放道142号中国银行廊坊分行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解放道142号

联系人:钱工

电话:0316-2317805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兴电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中国电工大厦7层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311-665077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