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辖内支行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辖内支行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二、招标编号: HXZB2024-A2-00145-005 三、项目情况:标包划分:共分为3个标包,投标人允许同时参与三个标段投标,本项目按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的顺序依次评标。被列为第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将不再被列为第二标段、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第二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单位将不再被列为第三标段中标候选人。每个标段有效投标人须至少满足5家。 中标人数量:每标段1家,共3家中标人。 服务期:1年。 服务要求:合格。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采购流程: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辖内支行食堂食材配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②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我行要求。③供应商具有为我行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需为实际经营地在石家庄市区(含正定)正常营业的公司。供应商需为针对本项目所采购产品的销售商,能够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④供应商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的业绩案例。2、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①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②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③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④项目分包: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⑥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⑦供应商近3年(2021年01月0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⑧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⑨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⑩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28至2024-11-01,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项目报名邮箱hxzb201@163.com进行领购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出 售: 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发送至项目报名邮箱hxzb201@163.com进行领购招标文件: (1)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社保缴纳证明。 (2)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3)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原件扫描件。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项目联系人、电话、邮箱 上述资料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联系人:盖森 电话:0311-86958901 邮箱:hxzb201@163.com 售 价: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1-19 09: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1416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上进行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辖内支行食堂食材配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监督举报方式: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举报电话:0311-69698913举报邮箱:jcbsjz-he@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68号3.其他: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薛旸、盖森 联系电话:0311-86958901,书面递至石家庄合作路 68 号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1411 室。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电话:0311-69698913
电子邮箱:jcbsjz-he@bank-of-china.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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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孙主任 | 联系人: | 薛旸、盖森、李文亮 |
电话: | 0311-69698893 | 电话: | 0311-86958901(招标部)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xzb201@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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