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HSD-2024-023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6-2024-01729
三、项目名称
后勤保障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圳康安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蕲春县漕河镇东壁大道(李时珍中医院)
中标(成交)金额:86.9033(万元)
综合评分法:83(分)
服务类 |
名称:后勤保障服务 服务范围:中国共产党蕲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后勤服务外包,其中包含食堂工作人员、司机工作人员岗位服务。 服务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服务单位工作安排、工作时间统一着装戴胸牌,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因迟到早退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员工服务要满足服务单位要求,如遇服务单位不满意,服务单位可警告,警告再无改变,服务单位可要求换人,服务必须无缝对接,服务单位要求换人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中标单位。 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1年。 服务标准:达到采购人考核标准要求。 |
五、评审小组成员
叶知秋,张玉祥,王学锋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10-28
2、评审地点:湖北宏世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四路夏漕一组)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1.30350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名称:蕲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地址:蕲春县漕河镇漕河大道200号 投诉热线:0713-7225067 投诉邮箱:3324567347@qq.com (2)本结果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包括线上)向湖北宏世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逾期将不再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蕲春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 址:漕河镇齐昌大道50号
联系方式:蔡锦 18371394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宏世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蕲春县漕河镇四路夏漕一组
联系方式:田女士 153277072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电 话:15327707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