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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物业、食堂项目2024年10月至11月政府采购意向-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物业、食堂项目 详细情况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物业、食堂项目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物业、食堂项目2024年10月至11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物业、食堂项目 |
预算金额: | 0.023700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
采购需求概况 : |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区域范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物业、食堂服务,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坐落于净月开发区红梅街2388号。用地面积:1083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共9242.58平方米(其中主楼 6006平方米,新诉讼服务中心3236.58平方米),食堂服务面积:410平方米。 (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全年12个月。 (三)服务内容:1.保洁服务范围:室内外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办公室、会议室、法庭、安检、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法警训练场、院内院外停车场、道路、浴室等法院全部区域));2.清雪服务范围:法院院内、院外停车场的清雪服务,面积5500平方米;3.维修维护:公共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及保养;物业服务维修耗材(单处维修耗材费用超500元以下的维修事项由中标人承担)4.收发室、浴室管理; 5.院内公用绿地、花卉的养护与管理。6.食堂的运营管理。负责食堂食材的采购;服务人员的管理;厨房、操作间、库房、餐厅区域的保洁;法院干警及工作人员(含保安)工作日早、中餐;节假日、周末值班及日常晚值班干警和工作人员(含保安)的日常饮食(午、晚餐)。 (四)服务标准及要求 1、物业服务标准及要求:(1)清洁服务标准:①公共区域保洁服务。②卫生间服务保洁标准。③户外场所保洁标准。④办公室、诉讼服务中心、会议室、法庭保洁标准。(2)维修服务标准:①给排水设备设施维护;②供电设备设施维护;③消防设备设施维护。(3)物业服务人员岗位需求:物业经理1人,保洁员9人,外保洁员2人,收发员1人,白、晚班电工各1人,万能工1人,共计16人。①物业经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物业行业工作验,1年以上办公楼物业工作经验。②保洁员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相关工作经验1年以上。③收发员、电工、万能工年龄在60周岁以下,持证上岗,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④全体人员均缴纳雇主责任险,另一名万能工和两名保洁员缴纳五险。 2、食堂服务标准与要求:(1)食堂服务标准:①保持场地整洁,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②严格按照食品加工区域分类进行,生熟食品不得交叉加工,防止污染。③蔬菜切配前应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11 |
备注: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