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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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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分行浦江支行食堂食材配送定点采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非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一、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分行浦江支行食堂食材配送定点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三、项目编号:财会/定点-浙江金华-2024-006/总2028-办公室-食堂服务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开标日期:2024年10月08日

序号

内容

排名

单位名称

报价(折扣率%)

米面

肉禽类

水产

蔬菜

蛋类

水果

豆制品

面粉制品

干货类

油和调味品

奶制品

1

浦江支行食堂食材配送定点采购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浙江绿而康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85.80%

86.00%

85.00%

83.00%

88.00%

82.80%

84.00%

85.00%

83.90%

87.80%

90.50%

综合得分排名第二

浦江甸甸丰安生鲜农产品有限公司

81.00%

83.00%

80.00%

68.00%

86.00%

75.00%

82.00%

83.00%

78.00%

86.00%

83.00%

投标人对以上公示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地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八一北街595号

项目联系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327178

质疑联系人:傅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30812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拱墅区河东路215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凯伦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19990585

电子邮箱:zhangkl@chinaccs.cn

质疑联系人:厉倩 质疑联系方式:18395943322

3.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中国工商银行金华分行内控合规部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79-82436559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