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人民政府食堂服务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外公开招标,凡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法取得餐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均可参加上述项目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日17:30时前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盐城市同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盐城市大丰区常新南路上海花园18幢104号),联系人:乔军、电话:13645100506)(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盖章)。
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