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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花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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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地联社】百合园农副产品综合市场A19号

招标详情


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 3 次发布)

项目编号: 花地联社交﹝2024﹞00349号

受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花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花地联社”) 的委托,定于 2024-11-14 15:00 在 荣兴路5号4楼 对 广州市荔湾区花地街花地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的 百合园农副产品综合市场A19号 项目(以下简称 百合园农副产品综合市场A19号 )进行交易,本项目采用 现场举牌竞价 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向参加单位前来报名参与。

一、资产情况

(一)交易资产:百合园农副产品综合市场A19号

(二)交易资产类型:店铺

(三)交易资产土地属性:店铺。是否属于永久基本农田:(_______).永久基本农田的交易及合同签订必须遵守《关于全面落实荔湾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租赁经营主体责任的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交易资产坐落位置:中市外约新街七巷10-1号

(五)交易资产面积:15.00平方米

2.抵押权人:无

3.他项权证号:无

4.抵押期限:无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类别:租赁交易

(二)交易方式:现场举牌竞价

(三)资产使用范围: 。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1.交易资产在租用过程中,如出现土地违法、违法建设、环境违法等被立案查处或者处理未完结等情况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

2.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一切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设备(含消防设备)的配置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由此引起的相关行政及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

3.承租方在租用期限内,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工商、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若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被判定违法违规或被处罚,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 。

4.租用的农用地仅作农业生产用途(包括耕种、种养、养殖等),不得作其他经营,不得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不得硬底化,不得填倒余泥及杂物,不得搭建违章建筑物。否则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农用地交易方案必须设定,不是农用地的交易,不用设置本条件) 。

5. 。

(五)交易底价、租金、交易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 。

1、交易底价: 7000.00 元/月

2.租金以实际竞得价为准,租金按每月一次收取,每月/季/年的5日前当交付当月/季/年的租金; 。

3、租金递增方式: 。

4、交易竞投保证金为¥ 7000.00元(大写: 柒仟元整 ),在报名截止前(即2024-11-12)以(现金/转账)方式全额支付交易保证金到花地联社(注:以交易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不按转出时间计算)。

5.合同履约保证金为¥ 元(大写: 元,最终以实际竞得价的×倍计算),在确定(填写竞得人/合作方)后,(填写竞得人/合作方)参与交易时的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注:合同签订后交易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如竞得人在签订合同后不办理交易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不补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手续,则视为竞得人违反交易规则、合同约定及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将被没收,已签订的合同视为无效)

(六)租赁/合作期限:1.33年,自2024-09-01起至2025-12-31止(租赁期最长不得超过20年,合作期不得超过建设用地批准书使用年限)。

(七)合同的签订:竞得人应在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中标公示期(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结束后,×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交易合同。如因竞得人的原因,导致未能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将被没收;如因(填写出租方/资产所属单位)的原因,导致未能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花地联社须在×个工作日无息退回竞得人所缴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本次交易的结果视为无效,若需再次交易,则重新发布交易公告。

(八)资产交付时间: 。

(九)资产交付方式: 。

(十)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须在本交易公告中写明,如未在交易公告中写明,须写“详见合同样本”,若写“详见合同样本”的,必须提供合同样本附在交易公告后,样本中须包含所有不得修改的条款)。

三、交易准入条件

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1. 。

2. 。

3. 。

四、竞得人确定原则

本交易采用(价高者得/通过比选,价低者得/其他)及(原租户优先,如无原租户优先原则可删除)原则。

五、咨询及报名

(一)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可于2024-11-04 00:00至2024-11-12 00:00(节假日除外),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花地联社(地址:荣兴路5号4楼)进行咨询及报名,并索取交易详细资料。交易资产的现状及一切具体情况,须向花地联社详细了解。

(二)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2.以单位名义报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3.非报名人本人或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按照信息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各经济联社在编制方案时根据设定的报名条件,考虑需要报名人提供的其他报名材料)。

(三)花地联社对报名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取得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后,填写《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

(四)报名人须在报名截止(即2024-11-12 00:00)前携带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和《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到荔湾区花地联社“三资”交易站/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申领《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逾期报名登记、逾期缴纳交易保证金或逾期申领《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与交易资格。

已缴纳交易保证金,但因逾期申领《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未能报名成功的,在中标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花地联社凭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办理退回交易保证金手续,无息领回其交易保证金。

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标的物现状,了解交易标的物产权、消防、周边环境、进出道路及存在的瑕疵等详细情况,理解和接受有关交易的全部内容,同意以底价或最终成交价确定(填写竞得人/合作方),愿承担参加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愿意按照交易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风险和责任,同时享有相应权利。若报名人未被确认为的(填写竞得人/合作方),在中标公示期结束后(公示期为×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内到××联社凭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办理退回交易保证金手续,无息领回其交易保证金。

六、交易竞价

竞价人须在2024-11-1200:00前携带《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及相关资料到荔湾区花地联社“三资”交易站/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地址:荣兴路5号4楼)参与交易,未按规定交易时间到达参与交易的,视为竞价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参与交易时,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一)竞价人身份证件;

(二)《荔湾区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

(三)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

(四)非竞价人本人或竞价单位法定代表人参与交易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七、中标公示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须进行中标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中标公示当天起计,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如对本交易的中标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由本人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相关的实质证据材料,到花地联社(地址:荣兴路5号4楼)或到交易机构荔湾区花地联社“三资”交易站/荔湾区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交易若在中标公示期内并无收到任何有效异议,合同签订后,由花地联社、资产所属单位与承租方/合作方所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行政及法律责任均与交易机构无关。

八、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81571892

交易机构名称:花地联社三资交易站

联系地址:荣兴路5号4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81571892

监督机构:荔湾区农业农村局监管科

监督电话: 020-81676203

交易部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