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乐金峰中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
品目 |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中学 | ||||||||||||||||||||||||||||||
行政区域 | 长乐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1日 09:48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13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1月01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526916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中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乐区金峰镇金钟路15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先生/0591286721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0591-87526916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ZHCG2024-13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乐金峰中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广场南路 888 号永荣城市广场 3 号楼 包组或产品名称:包1 下浮率(%):1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更正为: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到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231号黎明大厦204-2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包1 下浮率(%):5.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单位更正为:福建到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评审总分为:67.80分。 2、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包1:以合同包为基数进行计算,100万元以下按的1.5%收取,100~500万元按0.8%收取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A.中标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B.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 账 号:118100100100023790 。(若非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后,成交投标人所缴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00000 万元(人民币) 3、更正原因:第一中标候选人长乐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因自身原因一直无法正常签订合同,按磋商文件条款顺延第二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区金峰中学 地址:长乐区金峰镇金钟路151号 联系方式:郑先生/0591286721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正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55号办公大楼6号3层 联系方式:李工/0591-87526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591-87526916 三年无重大违纪.jpg 结果更正公告.docx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