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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深甽镇南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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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深甽镇南溪村32号房屋招租

招标详情

宁海县深甽镇南溪村32号房屋招租
【发布时间:11/04 09:28:17】

发包公告

为了提高集体经济的发展,增加村民经济收入,现将宁海县深甽镇南溪村32号房屋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海县深甽镇南溪村32号房屋招租

2、项目地址:宁海县深甽镇南溪村

3、出租范围:2间3层房屋出租(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前对招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租赁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招租要求)。

4、出租年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5、招标底价:20000元/年(报价保留到“元”)

6、出租用途:不得用于经营餐饮行业,有碍于周边群众休息、影响周边环境的行业以及不能从事易燃易爆危险用品的行业,出租用途只限用于居民住宅出租屋使用。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以身份证或以公安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投标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被各级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组织招标。

三、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11月8日16时。

2、报名地点:宁海县深甽镇南溪村村民委员会会议室

联系人:戴爽爽 联系电话:13336627070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①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②如为法人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非法人本人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为200元,售后不退。

注:如为法人单位报名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5、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时30分

6、开标地点:宁海县深甽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深甽镇温泉路7号)。

四、 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宁海县深甽镇南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开户银行:宁海农村信用合作社

3、银行帐号:201000109422757

4、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200元整。

5、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11月8日16:00 时前实际到账(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账户出)。

6、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投标人在竞标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后退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完毕后无息退回。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应于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支付中标价三年总租金的10%,在承租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租人在承租期内放弃的,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并重新组织招标。

六、中标方式:

本次招标以暗标形式,最高者中标,低于底价无效。若一人报名,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如出现二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若中标人弃权,发包方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

七、承租款的支付

付款方式:承租期限为三年,分三期付款,双方签订协议后:

租金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一年一付,在公示期满10天内一次性付清第一期承租款并签订合同。第二期至第三期承租款于合同签订日期前两个月内付清,如承租人没有及时上交承租款,经招标人多次催缴无效,则招标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及附属设施没收,并终止合同,重新招标。

八、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公示期满起10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及付款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招标。

九、投标人要求:

(1)凡参加投标者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本项目招租要求。

(2)租赁期内,承租人应遵守市容、环境、卫生、消防、治安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签订相关责任书,承包期内如遇政府有关部门向承租人收取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租赁期内,国家政府或村经济合作社需要征用,承租人无条件服从,承包终止。而招标人将不赔偿任何损失,租金按实际承包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投入的所有不动产部分(包括承包人承租期间出资装修部分)归招标人所有和使用,且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交出承租权时必须保证场地的使用现状,不得破坏。如承租人在承租期将满期间故意破坏不动产基础设施的话,承租人必须按当时破坏的价值进行赔偿或恢复现状。

(6)承租人在租用期内,禁止严重污染和严重噪音。

(7)在承租期间发生的事故及违法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十、开标当日,竞租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如为委托人需携带委托书)到现场参与开标,如果非本人或无任何正式委托手续的,取消竞租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深甽镇南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南溪村

联系人:张长水

联系电话:13567860888

招标代理人:浙江德方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兴宁北路135号4楼

联系人:陈伟霖 电话/传真:0574-65362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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