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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法院食材配送采购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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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

招标详情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3批)-峨眉山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 详细情况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2024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3批)
采购单位: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采购项目名称: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采购
预算金额: 80.0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品目: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内容:食堂食材配送;主要功能或目标:1、投标人保证配送商品质量、数量、送货时间等均符合采购人要求。如遇不可抗力造成送货延误的,经采购人同意后,供应商应按采购人另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及时送达。 2、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配送食材的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需满足的要求:(1)成交供应商对配送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若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或配送中污染、变质造成食品安全事件,成交供应商负全部责任。 (2)产品发生质量安全事件时,成交供应商负责人必须立即到现场妥善处理,负责做好入院就医事项,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因质量问题给用餐人员造成身体伤害及经济损失时,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3)成交供应商必须了解并执行国家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招标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4)成交供应商应做好食品采购、留样(每次留样保存48小时)、验收和保管工作,食品保管必须作到离墙、离地、上架,防尘、防霉、防鼠害等,确保食品质量。 (5)采购人将不定时抽查成交供应商所使用设施设备安全运营情况及人员灭菌情况。 (6)采购人检查发现成交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存在问题,将情况通报成交供应商,限期10天整改。如若达不到合同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与成交供应商的服务合同,不承担任何费用与责任。 (7)成交供应商所安排的相关服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不得对外泄密采购单位任何机密、资料、情况。。
预计采购时间: 2024-12
备注: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