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询价通知
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询价通知

招标详情

安康尚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汉滨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KSH2024-ZXJ-147

2.项目名称: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采购预算:29.5万元/年

5.采购需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5万元/年,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自用,技术要求详见采购内容及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

3.信用记录: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为从采购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评标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核实)。

4.书面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

8.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 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 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

7.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安康市高新区高新观澜8栋二单元801室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文件售价:300元/套, 售后不退。

备注:供应商请在文件发售期以内将单位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售招标文件,请及时查收。

四、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会议地点:

1.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5:00时前

2.询价文件递交地点:安康市高新区高新观澜8栋二单元801室

3.询价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5日15:00时

4.询价会议地点:安康市高新区高新观澜8栋二单元801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汉滨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建民办汉滨区长岭南路1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方式:3438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康尚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高新区高新观澜8幢2单元801室

联系方式:1599148033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5991480332

安康尚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