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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大屯镇中心小学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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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大屯镇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沛县大屯镇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沛采公(2024)JSSH002
江苏省徐州市沛县
发布日期:2024-11-12 10:28
项目编号: XZP2024111200041
项目名称: 沛县大屯镇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建设单位:沛县大屯镇中心小学
招标条件
沛县大屯镇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沛采公(2024)JSSH00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沛县大屯镇中心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49.9万元;沛县大屯镇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
范围 沛县大屯镇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 至少提供: (1)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 (2)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 3.投标人的“首次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公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11-13 08:30 至 2024-11-19 17:00
获取方式 通过邮箱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所需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填写齐全,盖鲜章,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shzb5233@163.com(邮件内容必须注明所报项目名称、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否则责任自负);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合格后,招标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各报名供应商的电子邮箱。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12-03 09:30
递交方式 线下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12-03 09:30
开标地点 徐州市沛县金域香城3号楼1单元104室
其他
沛县大屯镇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沛采公(2024)JSSH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公告附件下载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通过邮箱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3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沛采公(2024)JSSH002 项目名称:沛县大屯镇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9.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沛县大屯镇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日后,20日内将合同标的全部交付各采购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 至少提供: (1)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 (2)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2023年度审计报告。 3.投标人的“首次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公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方式、地点:通过邮箱报名后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所需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填写齐全,盖鲜章,拍照或扫描后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shzb5233@163.com(邮件内容必须注明所报项目名称、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否则责任自负);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合格后,招标文件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到各报名供应商的电子邮箱。 2.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沛县金域香城3号楼1单元104室-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2024年12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沛县金域香城3号楼1单元104室。 (二)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燕宏伟 联系电话:17751965233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世茂商业外街A3-7-1272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绿色采购政府采购政策等。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沛县大屯镇中心小学
地址:沛县大屯镇
联系人:/
电话:1385202380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江苏苏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世茂商业外街A3-7-1272室
联系人:燕宏伟
电话:17751965233
电子邮件:shzb5233@163.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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