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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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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长春分行食堂食材定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长春分行食堂食材定点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蛋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糖及副产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植物油及其制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畜禽肉,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果、坚果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蔬菜加工品,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水产品加工

采购单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09:3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4日 09:00
开标地点 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三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6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丹
项目联系电话 0431-81106630
采购单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1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马小禹0431-88964561
代理机构名称 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于丹0431-81106630
附件:
附件1 公告.pdf

项目概况
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长春分行食堂食材定点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FL2024-1001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长春分行食堂食材定点项目

预算金额:61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编号:JLFL2024-1001;

2.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吉林省分行长春分行食堂食材定点项目;

3.招标内容:果蔬生鲜、粮油、肉蛋、水产、干调、餐具、清洁用品等日常所需的食堂食材及用品(详见招标文件);

4.预估金额:6100万元人民币(二年)(具体购置根据实际需求确定);

5.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6.入围数量: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为8家及以上时入围4家,6-7家时入围3家,不足6家时重新组织招标;

7.服务范围:长春分行本部、实物管理中心、辖属各支行,及分行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工会办公室等相关部室临时采购需求;

8.质量要求:

(1)蔬菜:新鲜、无腐烂、无黄叶、无虫蛀、农药残留符合国家标准;

(2)水果:成熟度适中、无破损、无腐烂、无异味、表面光洁;

(3)肉类:具有检疫合格证明,肉质新鲜、有弹性、无异味、色泽正常;

(4)禽类:健康无病、表面完整、无异味、内脏干净;

(5)水产:鲜活或冷冻品、无变质、无异味、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6)粮油:包装完好,无过期、无变质、无异味、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7)调料:正规品牌,包装完好,在保质期内,无变质、无异味;

(8)乳制品:新鲜、在保质期内、包装完好、无变质、无异味。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二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3.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5.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净利润应要求成立期间净利润不为负数;6.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7.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8.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长春分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9.供应商应具备工行长春分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10.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1.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关联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12.承诺入围本项目,项目项下资金往来通过公司在工行账户进行结算。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3日 至 2024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4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获取文件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食品经营许可证;

(3)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5)未被工商银行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提供承诺书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3.有效供应商不足六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04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三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136号

联系方式:马小禹0431-889645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

联系方式:于丹0431-81106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丹

电 话: 0431-81106630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