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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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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行政区域 宁夏回族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3日 17:19
评审专家名单 李燕玲、王喜红、秦鏕淳、郭永龙
总中标金额 ¥114.76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伟、王慧敏、刘超
项目联系电话 0951-5072070
采购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4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951-5926366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14 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51-5072070

一、项目编号: SZT2024-NX-SC-ZC-FW-0962
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003322

二、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银川家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安居苑9号商住楼7号9号营业房 0951-6874567 11476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序号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单价(元)/费率(%)/折扣(折) 总价(元) 是否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中型/小型/微型)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优惠产品简要描述
1 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 1 1147600 1147600 中型企业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期三年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得分排名:

标段名称:食堂餐饮服务(二次)

供应商名称 得分 备注(如为最低评标(审)价法
请填写价格扣除后的评审报价)
银川家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75.13
银川米憨东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58.31
宁夏裕福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68.60
宁夏六鱼商贸有限公司 43.13

六、评审专家名单: 李燕玲、王喜红、秦鏕淳、郭永龙
采购人代表: 张 佳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48542.40元。收费标准:按中标金额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全服务期招标代理服务费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4年11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项目,服务期三年。中标金额1147600.00元/年。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41号
联系方式: 0951-5926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14 楼
联系方式: 0951-5072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万树青
电话: 0951-592636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赵伟、王慧敏、刘超
电话: 0951-5072070

十一、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定稿-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食堂托管服务采购项目.pdf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代理机构 : 陕西中技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4-11-13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