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某部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某部 ,建设资金来自军队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某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某部主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编号:2024-VGBBXQ-F1006
2.2招标范围:(一)招标范围:某部的主副食采购及配送范围:禽肉禽蛋类、畜肉类、水产类(含冻货)、水果类、豆制品类、奶类、粮油、调料干货类、蔬菜、日杂,及为老超市物品、慰问品采购配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服务期限:计划服务周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若双方履行合同较好,且政策允许,经双方协商再签第二年。 (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四)交货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预算金额:30万元/年。 (六)最高限价:结算率不得超过90% 说明: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一切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投标供应商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 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如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注册,现场将拒收投标文件。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 3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 3 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十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5至2024-11-21,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线上申领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申领方式:网上发送。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 1个 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 件 申 领 时 间 内 重 新 提 交 材 料 。 采 购 机 构 邮 箱 : 654301659@qq.com。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05 09:00 ,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联系人:李助理,联系方式:13021897225;电子邮箱: 654301659@qq.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某部
电话:0311-81561475
电子邮箱:654301659@qq.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 | 地址: | 山东省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274000 |
联系人: | 李助理 | 联系人: | 张晓林 马振伟 |
电话: | 13021897225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654301659@qq.com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菏泽铁路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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