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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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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本部职工餐厅大宗物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本部职工餐厅大宗物资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南市历山路179号历山名郡C5座西单元二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7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HZB2024-212

项目名称: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本部职工餐厅大宗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本部职工餐厅大宗物资采购,共分4个包,1、猪肉、牛肉、羊肉、鲜鸡、水产品;2、蔬菜、水果、鸡蛋;3、调理品(冻货)、调味品、低值易耗品;4、奶制品。本项目兼投兼中,供应商不得对所投包内容分解后进行响应。(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6日 至 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济南市历山路179号历山名郡C5座西单元二楼

方式: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到济南市历下区历山路历山名郡C5座西单元二楼大厅现场登记并领取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本项目允许采用邮件形式进行报名,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puhuazb2@163.com,并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包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招标管理处301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7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招标管理处301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文件费用:300元/包(公对公转账),售后不退。

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单位名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历山支行

账 号:639285709

备注:电汇时请标明“PHZB2024-212文件费”

包号

采购内容

资格要求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猪肉、牛肉、羊肉、鲜鸡、水产品(预算金额190万元)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的动物防疫合格证或定点屠宰证明、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进行备案;

3、供应商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符合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

2

蔬菜、水果、鸡蛋(预算金额185万元)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若为若为代理商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进行备案;

3、供应商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符合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

3

调理品(冻货)、调味品、低值易耗品(预算金额225万元)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若为生产商,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进行备案

3、供应商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符合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

4

奶制品(预算金额100万元)

1、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若为生产商,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商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进行备案。

3、供应商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个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符合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他行政法律、法规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古槐路89号(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联系方式:朱老师 0537-29035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历山路179号历山名郡C5座西单元

联系方式:武元河、赵羽薇 0531-556552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元河、赵羽薇

电 话: 0531-5565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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