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采 购 公 告
一、采购名称: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情况
1、采购主要内容: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
2、采购数量和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采购预算:叁拾陆万元(人民币360000.00元)
4、提供服务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5、提供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规定条件,须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声明)。
2、特殊资格要求: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78号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4年第12号公告的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本公告所称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2024年11月15日09:00:00至2024年11月22日15:00:00。
2、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应携带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地址:贵州省兴义市神奇东路63号,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219室。
3、其他事项:本次招标不向投标供应商收取任何费用;投标供应商可在公告发布期间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六、投标方式:
1、收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5:00:0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投标资料包括投标文件(含报价函和相关证明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和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1份单独提交)。
3、开标时现场递交。
七、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15:00:00
八、开标地点:贵州省兴义市神奇东路63号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508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电话:0859-3219068,联系人:熊伟、谢军
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