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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惠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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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惠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餐厅外包服务项目

招标详情

公示信息
公示标题 酒泉惠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餐厅外包服务项目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1-20 09:00:00
公示截止时间 2024-11-20 17:00:00
招标人 酒泉惠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成交企业
成交价格
公告内容

酒泉惠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

餐厅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甘肃睿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酒泉惠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对“酒泉惠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餐厅外包服务项目”通过酒泉市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进行竞价。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编号:GZYGCG[2024]-GSRC036

二、招标内容:

采购

项目

采购

内容

人数

岗位职责

任职

资格

费用

备注

餐厅

外包

食材购买服务及厨师

2

1、每天用餐人数为22人,每月有效工作日21天,根据就餐人员数量,每天负责采买所需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的食品必须是新鲜、无变质、无污染的食品。

2、负责食堂一日三餐的烹调制作,确保用餐安全,保持厨房和餐厅干净整洁。

年龄50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

1. 采买食品的费用为21天22人35元/人=16170元/月;

2.厨师的服务费用为16000元/月

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为招标内容里采买食品及厨师服务费用的合计金额。但采买食品的费用为定额,投标人只需考虑厨师的服务费用16000元/月,此费用为控制单价,投标人对厨师的服务费用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提供的控制单价。最终将采买食品的费用及厨师的服务费用加在一起即为投标总价(公式为:投标报价=(采买食品的费用+两名厨师的服务费用)×12个月)

合计:小写:¥ 元

大写:人民币

注:1.每月的费用结算方式为:35元/人/日(早餐5元、午餐15元、晚餐15元)当月就餐数量(按早中晚餐的类别统计)+厨师费用。

三、招标预算金额:小写:¥38604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陆仟零肆拾元整

注:1、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为招标内容里采买食品及厨师服务费用的合计金额。但采买食品的费用为定额,投标人只需考虑厨师的服务费用16000元/月,此费用为控制单价,投标人对厨师的服务费用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提供的控制单价。最终将采买食品的费用及厨师的服务费用加在一起即为投标总价(公式为:投标报价=(采买食品的费用+两名厨师的服务费用)×12个月),投标总价中包含开票税金。

2、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中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报价,不得拆开或只投其中的部分内容,否则将失去投标资格。

3、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就餐人员数量增多或者增少、遇重大活动、检查、突发情况、物价调整、税费调整等。相关风险因素费用全部包含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4、服务费用支付要求:1)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采购人于每月15日前向中标单位支付2名厨师服务费用以及采买食品的费用。

四、竞价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有正餐服务或餐饮服务)及开户许可证,注册地为瓜州县;

2.投标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单位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至竞价截止时间段内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

注:1.以上资格要求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提交的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材料必须清晰、准确、真实,并加盖单位公章,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前需再次提交上传资料的原件进行核实,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立即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主管部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处罚。

2.所有参与本项目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纸质版一式四份,于中标公示结束后三日内送至甘肃睿诚招投标有限公司,外加投标文件PDF电子版一份,发送至邮箱770402833@qq.com,纸质版、电子版投标文件均需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注意事项:

1、采购原则:

总体采购原则:时蔬鲜货,确保采购物品新鲜、卫生、价廉。具体为:

1)、采购员必须讲原则、责任心强、正直、诚实、不谋私利;

2)、严格遵守公司采购控制程序和流程,在满足公司经营的需求上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并保质保量地及时采购到所需物品;

3)、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等货物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价格质量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

4)、实行“定点采购”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根据“货比三家”的原则,再结合供应商的规模、诚信等因素,综合评价后最终确定一、二家为定点采购的合格供应商;

5)、对于常用菜品可批量采购进行储存使用,对于肉类及调味品等可选择到超市购买,以保证卫生质量;

6)、采取合格供应商定时、定量、定品送货的方式;

7)、采购禁忌:禁止采购和供应腐烂变质及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

8)、做到采购的计划性:有计划的购买所需物资可以避免原料积压或者停工待料现象的发生,以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2、就餐标准:

早餐:花卷、馒头、包子、油条、油饼、稀饭、鸡蛋、炝拌菜等;

午餐:一个主菜、一个荤菜、一个素菜、一个汤;面条或者米饭等;

晚餐:一个荤菜、一个素菜;面条或者米饭;炒面等;

3、投标人必须为食堂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并将保单提交招标人备案。

4、投标人安排从事甲方食堂餐饮服务的人员须具备健康证,身体健康能,够完成招标人要求的相应工作量,且若投标人的服质量达不到酒泉惠茂公司科技有限公司的要求,则酒泉惠茂科技有限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合同。投标人工作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或者未办理年度年检的,每发现一次,招标人扣除投标人当月服务费200元,且投标人应当立即更换人员直至符合相关规定。

5、招标人免费提供水电、厨具等食材制作用品。投标人工作人员应合理妥善保管、维护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如因工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卫生事故、安全事故、工伤事故等,由投标人全部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损失。

6、投标人保证同时安排2名工作人员按约定标准完成上述全部服务内容,工作期间投标人工作人员可免费就餐,且招标人提供住宿。

7、因食品安全卫生问题致使招标人员工发生食物中毒等身体受到损害的情形的,投标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差旅费律师维权代理费等)。

8、投标人派驻的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招标人厂内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投标人对派驻的食堂工作人员的安全负全责。

9、投标人若中标后,需先行至酒泉惠茂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试烧,若达到公司的要求,则签订合同,合同模板见附件。

七、资质证明文件上传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7日09时00分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7时00分

八、竞价时间

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0日09时00分

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7时00分

九、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

招标单位:酒泉惠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倩 电话:15293767772

地址:酒泉市瓜州县柳沟工业园区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睿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玲 电话:15719376270

地址:瓜州县元通市场40-13号门店

甘肃睿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6日

附件 餐厅外包服务合同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酒泉惠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瓜州支行

账号:6205016404010000078

联系人:李倩

电话:15293767772

劳务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开户行:

账号:

联系人:

电话:

根据《民法典》《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经甲乙方平等协商:由乙方承揽甲方厂区内食堂餐饮服务,双方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乙方资质

1.1 乙方必须具备有效的合法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

1.2 乙方必须为食堂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具体投保方式和保额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

1.3 乙方必须与食堂工作人员就双方权利与义务签订协议。

1.4 乙方安排从事甲方食堂餐饮服务的人员须具备健康证,身体健康,能够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甲方要求的相应工作量。

第二条 合同期限和服务内容

2.1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合同自2024年12月1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止。

2.2 乙方服务范围:

1)、根据就餐人员数量,每天负责采买所需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的食品必须是新鲜、无变质、无污染的食品。

2)、负责食堂一日三餐的烹调制作,确保用餐安全,保持厨房和餐厅干净整洁。

3)员工工作餐、会议培训工作餐、部门接待餐、工作简餐。

第三条 食堂服务质量标准

甲方提供:

1.配备炊具、餐具、消毒柜等必要的设备。

2.制作食材应当有制作间,并符合卫生要求。

3.操作间有排烟、排气、洗涤、洗手、废弃物存放等设备。

4.仓库有防潮台架,通风良好。

5.为乙方免费提供住宿。

乙方提供:

1.安排至甲方的从业人员均有健康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并书面报甲方备案。

2.各种灶具整洁,公用餐具、食品用具、容器定时消毒,卫生合格率大于98%。

3.刀、案、墩生熟分开,标志醒目,生熟食品不混放。

4.各种食品、原料妥善保存,不制作腐烂变质食品。

5.冷食制作实行专人、专刀、专案。制作凉拌菜用的瓜果蔬菜必须消毒,蔬菜必须洗净后再加工。剩饭菜、肉及肉制品冷藏保管。

6.货物分类上架、离墙离地、防蝇、防鼠、防尘措施到位。

7.炊事机具和用具经常洗刷,保持干净,不用时要加盖,冰箱、冰柜要随时检查,及时消除异味,保持卫生。

8.操作室、加工房、餐厅四壁无尘,顶棚无蛛网。地面无污垢、无痰迹。门窗干净。室内无蝇鼠,周围无垃圾、积水。

9.从业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坚持勤洗手、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服和工作服。工作时要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从业人员每年要由乙方安排进行一次体检,如果不合格,乙方必须为甲方重新安排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从业人员,否则乙方构成重大违约。

10.负责厨房垃圾收集倾倒、卫生清理、设备故障维修、液化气瓶年检等。

11.提供的膳食应做到营养均衡、搭配合理、品种丰富、数量充足,以满足甲方职工的不同需求。提供每日伙食的原材料采购清单,甲乙双方共同验收质量。

12.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供应早中晚餐服务,且乙方应安排人员完成甲方临时安排的餐饮接待任务。

13.若乙方的服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餐费标准:

乙方提供甲方每日早中晚三餐,餐费标准为:早餐5元/人、中餐15元/人、晚餐15元/人;该餐标包含厨师将菜品、米饭达到可食用状态的所有费用。甲方不再支付菜品采购费。

第四条 乙方人员管理

4.1 乙方工作人员应着统一工装,戴工作帽及口罩上岗。

4.2 乙方应当安排人员与甲方协调工作。

4.3 乙方应当在服务期间注意节约水、电、气,爱护室内外各种设施。

4.4 乙方管理人员应按甲方要求做好菜品成本的控制。

4.5 乙方应做好员工管理工作,不得影响甲方食堂餐饮服务的质量和效果。甲方不对乙方人员管理工作承担任何责任。

4.6 乙方派驻的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甲方厂内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乙方对派驻的食堂工作人员的安全负全责。

第五条 服务费及附随义务

5.1 服务费支付方式:经双方商定,每月食堂2名厨师的服务费用为 元(含1%增值税普通发票),按月支付。食材由乙方根据甲方每日用餐标准进行采购,乙方须对公司公开食品材料进货渠道,便于进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

5.2 餐费支付方式:每15天结算一次,乙方每月1号和16号前提供就餐登记表,甲乙双方按照实际就餐数量(按早中晚餐类别统计)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乙方开具发票(1%增值税普通发票),甲方收票后及时付款。

5.3 甲方免费提供水电、厨具等食材制作用品。乙方工作人员应合理妥善保管、维护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如因工作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卫生事故、安全事故、工伤事故等,由乙方全部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损失。

5.4 乙方保证同时安排2名工作人员按约定标准完成上述全部服务内容,工作期间乙方工作人员可免费就餐,甲方为其提供住宿。

5.5 食谱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制定,原则为一周内菜品不重复。

5.6 乙方提供的膳食应做到营养均衡、搭配合理、品种丰富、数量充足,必须保证中晚餐不少于一荤两素一汤,主食为面条、米饭、花卷等花样供应,且每天菜品不重复,尽量做到一周内菜品不重复。若甲方明确了当日菜品,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制作。乙方实行自负盈亏的经营和管理。

5.7 甲方的就餐时间发生变化的,经通知后乙方应当积极予以配合,保证甲方准时就餐。

5.8 乙方自行组织员工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自行对员工进行组织、管理、上岗培训、仪器操作、安全教育等

5.9 乙方自行调整人员或因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内容被甲方要求调整工作人员的,由乙方自行协调处理均不得影响甲方就餐时间。

第六条 服务质量的确认

6.1 甲方工作人员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质量进行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制成书面或影像记录,乙方负责人应当在书面记录上签字确认。

6.2 乙方自行购买蔬菜、米、面、各种肉类、油、盐、酱、醋等所有制作三餐需要食材及辅料,并保证进货渠道食品安全及质量,不得使用“三无”产品和过期变质的原辅料。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甲方无正当理由如未按时支付服务费,逾期一个月的乙方可终止合同,并要求支付所欠费用。

7.3 甲方提供的设备乙方应当妥善保管及使用,合同有效期内各项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更换,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期满或双方终止、解除合同后,甲方提供的设备乙方应当如数返还,造成损害或遗失的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赔偿,乙方增设的设备均归甲方所有。

7.4 甲方的监管单位或者上级单位检查发现有异常时,乙方应当将异常情况 及改善对策报告甲方,因检查异常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被处罚或者产生其他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进行赔偿。

7.5 乙方工作人员有下列与合同约定不符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按以下条款对乙方进行经济考核;

7.5.1 乙方工作人员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或者未办理年度年检的,每发现一次,甲方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200元,且乙方应当立即更换人员直至符合相关规定。

7.5.2 乙方工作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引起甲方场所消防隐患或其他危害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差旅费、律师维权代理费等)。

7.6 因食品安全卫生问题致使甲方员工发生食物中毒等身体受到损害的情形的,乙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甲方全部损失、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差旅费律师维权代理费等)。

7.7 乙方与员工因工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意外伤害等发生纠纷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

7.8 乙方应当合理、节约使用水电,若发现乙方有浪费等行为甲方有权按照200元/次标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7.9 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本合同特殊约定的除外),须提前1个月向对方发函,经对方同意后,合同解除;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对方全部损失、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差旅费、律师维权代理费等)。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合同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不得违反合同。任何方如有违反合同的约定,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附则

9.1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有关问题做出补充、说明、解释,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9.2 本合同按照约定履行完毕时终止。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酒泉惠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签 字:

日 期:

乙 方:

签 字: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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