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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公安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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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县公安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平利县公安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29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CG2024-024

项目名称:平利县公安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6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餐饮服务 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采购服务期限2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费用预计46万元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60,000.00 46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 〔2019〕19 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13)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公安局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书面声明: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现场通过网站对信用记录进行查询)。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9)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要求见磋商文件;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登录网址: http://bjmkb.akggzyjy.cn/BidOpeningHall/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①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②投标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磋商文件,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投标的责任自负;③请各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④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如遇困难,请拨打系统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4009280095;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222号

联系方式:0915-84185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南环东路泰子府6栋2单元303室

联系方式:0915-88801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升兰

电话:15191525681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


相关附件:
7、采购清单.pd.pdf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