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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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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食堂更换设备维修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政府食堂更换设备维修改造
品目

货物/家具和用具/用具/厨卫用具/其他厨卫用具

采购单位 凤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凤城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8日 16:4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凤城市凤山路71-19号云鼎府邸小区B2少凯超市旁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09日 09:00
开标地点 凤城市凤山路71-19号云鼎府邸小区B2少凯超市旁
预算金额 ¥1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8340320356
采购单位 凤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凤城市邓铁梅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吴先生;15942566689
代理机构名称 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凤城市凤山路71-19号云鼎府邸小区B2少凯超市旁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先生;18340320356

项目概况
政府食堂更换设备维修改造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凤城市凤山路71-19号云鼎府邸小区B2少凯超市旁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DD2024-060

项目名称:政府食堂更换设备维修改造

预算金额: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凤城市政府食堂进行设备更换维修改造,包括下列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燃气单头大锅灶

4

2

双头单尾小炒灶

2

3

冷藏工作台

2

4

全自动燃气豆腐脑机

1

5

单门全自动蒸饭车

1

6

冰柜

1

7

单双开门冰柜

1

8

单门展柜

1

9

变频数字多功能切菜机

1

10

土豆脱皮机

1

11

四门冰柜

3

12

全自动豆浆机

2

13

和面机

1

14

压面机

1

15

搅拌机

1

16

面条机

1

17

绞肉机

1

18

全自动双门蒸饭车

1

19

不锈钢燃气烤箱

1

20

单头单尾小炒灶

1

21

电压力锅

1

22

电饼铛

2

23

立式电炸锅

1

24

台秤

1

25

蔬菜脱水机

1

26

开水器

2

27

消毒柜

1

28

洗碗机

1

29

调料台

3

30

高压锅

1

31

热水器

2

32

保温分餐工作台

2

33

加热炉

4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凤城市凤山路71-19号云鼎府邸小区B2少凯超市旁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凤城市凤山路71-19号云鼎府邸小区B2少凯超市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2份,要求按顺序装订,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单位将谢绝领取招标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城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凤城市邓铁梅路18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159425666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凤城市凤山路71-19号云鼎府邸小区B2少凯超市旁

联系方式:王先生;183403203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 18340320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