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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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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服务托管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服务托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19日 18:0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19日至2024年11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36号振兴时代广场A座1108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36号振兴时代广场A座1108会议室。
预算金额 ¥6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谢科长
项目联系电话 0518-80680825
采购单位 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与青峰路交叉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谢科长,0518-80680825
代理机构名称 连云港恒之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36号振兴时代广场A座11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高工,19305126697
附件:
附件1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doc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服务托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36号振兴时代广场A座1108代理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YGXFZD20241101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服务托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进一步加强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食堂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改善服务质量,提高运营质效和就餐人员满意度,落实优抚有待措施,保证指战员一日三餐及夜餐正点、足量、优质,做到饭菜品种多样、营养搭配均衡,厨房和餐厅清洁与卫生。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从合同约定之日起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36号振兴时代广场A座1108代理部

方式:现场报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36号振兴时代广场A座1108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36号振兴时代广场A座1108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可提供本公司近期的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授权代理人全程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含获取磋商文件阶段,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质疑等整个投标环节,磋商时需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连云港市花果山大道与青峰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谢科长,0518-806808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恒之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瀛洲路36号振兴时代广场A座1108室

联系方式:高工,193051266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科长

电 话: 0518-80680825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