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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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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屿镇机关食堂及执法队食堂配送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屿镇机关食堂及执法队食堂配送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 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1日 17:55
评审专家名单 余霖,高宁霞,黄亚灵,谢彬强,郁华
总中标金额 ¥132.8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萍
项目联系电话 17750207868
采购单位 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南屿镇水西林1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22801333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综合楼 402-404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750207868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一、项目编号:[350191]FJSHR[GK]2024002-1
二、项目名称:南屿镇机关食堂及执法队食堂配送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福建超大全求吃贸易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福通路88号天泽奥特莱斯城市广场首层11区铺位号C003 1,328,000.00元 97.77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南屿镇机关食堂及执法队食堂配送):

服务类(福建超大全求吃贸易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商务服务 南屿镇机关食堂及执法队食堂配送项目 按招标文件要求 按招标文件要求 2年 按招标文件要求 1,328,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余霖
评审专家: 高宁霞 、 黄亚灵 、 谢彬强 、 郁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合同金额(即1600000元)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100,500]万元:0.8%。招标代理服务费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杨桥支行;开户名: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3500187760705250510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南屿镇机关食堂及执法队食堂配送:1.9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情况:各投标人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服务范围:南屿镇机关食堂及执法队食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服务要求:投标人应保证卫生安全,提供的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服务标准:投标人必须对当天所提供的蔬菜、禽蛋、畜禽肉类等食品进行两天留样,如因投标人提供的物资,因质量等问题而使采购人的人员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投标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中标折扣系数为0.83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闽侯县南屿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屿镇水西林13号

联系方式:22801333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综合楼 402-404单元

联系方式:17750207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萍

电话:17750207868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1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zip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