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晋江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儿童注意力测试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的意向公告
采购公告
经医院研究决定后,有意向了解儿童注意力测试仪等一批医疗设备并具有准入资格的供应商按附件中的“供应商推荐须知”到后勤保障科递交推荐资料:
公告内容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儿童注意力测试仪 | 台 | 1 | |
中药督脉熏蒸床 | 张 | 1 | |
熏蒸床 | 张 | 1 | |
空气消毒机 | 台 | 2 | |
推拿治疗床 | 张 | 6 | |
艾灸排烟系统 | 套 | 1 | |
CR器械台(双层)推车 | 台 | 4 |
注: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4年11月29日前递交资料。地点:晋江市妇幼保健院9楼后勤保障科,递交资料一式两份,资料不全者,谢绝接待。
晋江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
供应商推荐须知
为了使我们能够快速地了解您的服务,欢迎供应商前来后勤保障科递交推荐资料(资料上必须盖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递交资料一式两份,资料不全者,谢绝接收。具体事项与后勤保障科(0595-82032239)和使用科室联系。
(1)儿童注意力测试仪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经工商管理部门的有效年检)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授权资料;
(4)可提供福建省用户名单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福建省内无客户的,请附上其他省份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