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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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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机关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N5101042024000205
二、项目名称:机关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成都沐之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竹篙镇上正街246号 3,595,200.00元
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机关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采购(百分比):87.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沐之春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22040000 餐饮服务 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机关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为加强食堂食品原料供应的管理,确保食品原料的安全、卫生、新鲜,保证食材品质和及时配送,采购人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食堂统一配送所需的食品原材料(米、面、油、肉类、家禽、鱼类、水果、蔬菜、副食品、调料等) 供应商需为上述食堂采购食材做定点配送,采购食材: (一)新鲜蔬菜、水果:包括各类时令蔬菜、各类新鲜水果。 (二)肉禽蛋类、鱼类:包括猪肉、牛肉、羊肉等畜类,鸡、鸭、鹅、兔等禽类,鸡蛋等蛋类,鱼类。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在服务期限内,采购人将委托专业机构随机不定期对配送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发现抽检结果与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有10%的误差范围,出现一次情况的,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口头警告,供应商作出书面保证。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姚宁(采购人代表)、徐毅、冯占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金额由成交金额×1.5%计取。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高新支行 账 号: 5100 1406 1370 5152 6738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5.392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备案号:51010424210200003790[2024]00784,采购预算品目为C22040000餐饮服务。本项目预算金额为3,595,200.00元,最高限价为3,595,200.00元。监督部门:成都市锦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651337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

地址:成都市莲桂南路66号

联系方式:028-864061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16层3号

联系方式: 028-86035971-2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易浩、李昱璋、佟巍

电话: 028-86035971-2038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5日


相关附件:
机关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