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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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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行政区域 海丰县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25日 17: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0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10:00
开标地点 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
预算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工
项目联系电话 0660-3803458
采购单位 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660-6702238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660-3803458
附件:
附件1 ZC058 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HZ2024ZC058

项目名称: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1

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食堂采购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营业执照、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或2024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或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4.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6日 至 2024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

方式:现场购买,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方式:提供以下资料领购采购文件:①营业执照等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复印件;③《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至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2.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方式:0660-67022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4栋2502号

联系方式:0660-38034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0660-3803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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