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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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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摊位拍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张家港市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摊位拍租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YZB2024-G-1126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发布日期:2024-11-25 17:20
项目编号: XZP2024112500354
项目名称: 张家港市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摊位拍租服务项目
建设单位:张家港市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张家港市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摊位拍租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YZB2024-G-1126),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3万元,招标人为;张家港市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服务周期: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合同一年一签,根据考评细则进行考评后续签。如存在考评不合格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提前取消合同期限,按照采购方(委托人)要求负责青草巷批发市场摊位拍租活动,具体按采购方要求。 预算金额:对采购方需要拍租的标的进行拍租,成交后向采购方收取不超过成交年租金金额的1.5%计取服务费,拍租过程中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本次拍租服务费上限费率为≦1.5%,费率高于>1.5%的,作为无效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根据市场要求,每年对市场需要拍租的标的进行拍租工作,拍租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水产区、蔬菜区、鲜肉区、水果区等所需拍租的交易区摊位。
范围 张家港市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摊位拍租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拍卖资质AA以上(含)的,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 公章; (2)投标人具有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11-26 08:30 至 2024-12-02 17:00
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获取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①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拍卖资质AA以上(含)、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单位经办人的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附上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其邮箱信息;③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获取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15号二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仅作为本次采购之用。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12-16 14:00
递交方式 纸质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12-16 14:00
开标地点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张家港市国泰北路23号)
其他
(一)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 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文件补充或修正的告知方式 答疑时间:2024年12月3日 8:30 日17 :00 (北京时间)。疑问提出的方式:书面提交于招标代理公司。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采用邮件方式统一发送。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三)投标保证金:无 (四)招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五)只有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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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港市青草巷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兴南路8号
联系人:葛工
电话:0512-585281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23号
联系人:杨梅玉、刘嘉琪
电话:0512-58116115
电子邮件:2860135761@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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