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龙游县公安局看守食堂食材配送项目2024年11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采购单位 | 龙游县公安局 |
采购项目名称 | 龙游县公安局看守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预算金额(元) | 1000000.00 |
是否面向中小企业 | 面向中小企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情况 | 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年12月 |
采购需求概况 | 标的名称:龙游县公安局看守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数量/单位:计划采购数量品种为准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采购目录:C99000000其他服务 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龙游县公安局看守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1.中标人所提供的各类食材必须符合相关的卫生、食品安全、环保等国家标准。 2.中标人须指派专车、专人负责各类食材的配送工作。其中食品接触人员须取得食品健康证,配送车辆须每日进行防疫消毒。 3.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则一律无条件退货并按违约、违规条款处理。若在抽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则已送达的同批次食材的货款一律不予支付。 4.中标人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时采购人须对被投诉食材质量进行检测;1.严格执行阳光验收制度。所有进食堂食材必须在阳光食堂的监控下完成验收。 2.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索证索票有效率必须达到100%。 3.严格执行退货制度。对不符合食堂要求的食品要马上退货,并做好退货的相关手续办理(退货、处罚、记录备案等)。 4.每周至少对食材检测两次(根据实际按采购人要求),每周至少公布一次官方的相应菜品的市场指导价。 ; 所有物品包装不得有任何安全隐患,提供物品出厂合格证。保质期限不得少于规定保质期的1/2(从交货之日起计)。 ; 合同签定之日起1年。如遇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未招到下一个供应商前中标人须配合采购人继续服务不超过3个月,价格按中标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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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超级机构管理员 |
联系电话 | 13757014331 |
备注 | / |
龙游县公安局
2024年11月26日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