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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重庆943件物品网络拍卖公告

招标详情

11月28日重庆943件物品网络拍卖公告
项目类型:拍卖-公告 所属行业:其他物资
所在区域:重庆-大足 价格:报价/竞价
拍卖时间:2024-11-28 发布时间:2024-11-21

开拍时间:2024-11-28 10:00

竞买公告

竞买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关于拍卖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1072号3-1室内943件物品的公告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8日10时至2024年11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13/),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1072号3-1室内943件物品

本次拍卖标的为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1072号3-1室内943件物品。该标的物品属于“重庆强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物品为美的空调(无外机)挂机35G(1.5匹)5台、美的空调(无外机)挂机260(1匹)1台、美的空调(无外机)72L落地机(3匹)4台、格力空调(无外机)挂机35G(1.5匹)3台、格力空调(无外机)72L落地机(3匹)2台、风扇6台、BOSCH热水器(空壳样机)1台、格力冰箱BCD-152C3 1台、熨斗机1台、破壁机PB-06C0S8(1.5L)1台、早餐机(电烤箱)WF-168(7L)1台、新飞电煮锅(1.5L)1台、苏兰养生壶(1.8L)4台、长虹烤串机1台、华范热水器6台、飞力克热水器CB03、06、15 共5台、飞力克热水器75X06 1台、飞力克热水器85Q02 2台、飞力克热水器E288 2台、飞力克集成热水器FLK-H08 4台、西门子热水器FD18 2台、皇冠热水器HG-302、01 2台、皇冠热水器HG-RJ02、03、06、07共2台、皇冠热水器HG-RJ06、07共2台、皇冠热水器JSQ23-805-48 1台等943件。详情请参考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明细表。

特别提示:

本院已授权委托重庆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为本案唯一网拍辅助机构,承担辅助工作,竞买人、买受人无需为该机构的服务支付任何费用。对于社会上其他机构或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涉本案的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等行为,或者以承诺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或者承诺看样、腾房等,要求支付代拍费用的行为,竞买人、买受人务必保持警惕,谨防受骗,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及辅助机构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拍卖辅助机构重庆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023-43760080。

评估价:21.8702万元;起拍价:12.2474万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12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重庆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23-43760080。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7日前向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重新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缴纳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已依法电话通知到了案件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线下辅助机构已上门张贴公告。拍卖成功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现状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评估报告》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4、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

5、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拍卖开始7日前经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确认。

8、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7日前与本院联系。

9、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卖,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10、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11、拍卖竞价前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锁定竞买人支付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足支行;账号:10880705511732079)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12、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物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咨询电话:重庆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023-43760080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法院监督电话:023-64386558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南路333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承办法官联系方式:吴法官 023-64386576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标的物介绍
相关附件下载:

裁定书.pdf评估报告.pdf

拍品名称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1072号3-1室内943件物品

权利来源

司法拍卖

权证情况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及土地性质

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租赁情况

钥 匙

权利限制情况

本案查封,抵押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1.拍卖对象: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1072号3-1室内943件物品。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限购情况:不限购

3.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按主管部门规定承担税费,交 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4.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5.对房屋本院支持办理过户,支持交付房屋。

6.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43760080、15736266901(重庆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标的物位置
重庆 重庆市 大足区
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1072号3-1室内943件物品
竞买须知

拍卖须知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28日10时至2024年11月2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www.taobao.com./023/13/),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1072号3-1室内943件物品

本次拍卖标的为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二环南路1072号3-1室内943件物品。该标的物品属于“重庆强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物品为美的空调(无外机)挂机35G(1.5匹)5台、美的空调(无外机)挂机260(1匹)1台、美的空调(无外机)72L落地机(3匹)4台、格力空调(无外机)挂机35G(1.5匹)3台、格力空调(无外机)72L落地机(3匹)2台、风扇6台、BOSCH热水器(空壳样机)1台、格力冰箱BCD-152C3 1台、熨斗机1台、破壁机PB-06C0S8(1.5L)1台、早餐机(电烤箱)WF-168(7L)1台、新飞电煮锅(1.5L)1台、苏兰养生壶(1.8L)4台、长虹烤串机1台、华范热水器6台、飞力克热水器CB03、06、15 共5台、飞力克热水器75X06 1台、飞力克热水器85Q02 2台、飞力克热水器E288 2台、飞力克集成热水器FLK-H08 4台、西门子热水器FD18 2台、皇冠热水器HG-302、01 2台、皇冠热水器HG-RJ02、03、06、07共2台、皇冠热水器HG-RJ06、07共2台、皇冠热水器JSQ23-805-48 1台等943件。详情请参考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明细表。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物品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买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相应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大足支行;账号:10880705511732079)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本次拍卖标的物已依法电话通知到了案件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无联系电话未通知到,线下辅助机构已上门张贴公告。拍卖成功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现状交付(交付时间为成交后6个月内)。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拍卖咨询:重庆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023-43760080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法院监督电话:023-64386558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龙南路333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023-67673497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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