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仙游县税务局2024年4至6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仙游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一、采购标的名称:食堂食材。 二、采购标的包括:肉类、水产类、瓜果蔬菜和农副食产品等各类食材。 三、采购标的数量:按实际用量测算。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一)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所有的食品为非转基因食品。 (二)不得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塑化剂,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不得超过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无证经营的食品,食品采购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明。 (三)副食品包装与标志要求:包装、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食品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范。 (四)食品不得存放在有害、有毒的容器内。食品包装上必须使用原产地标识,应注明:制造商名称和厂址、食品名称和重(容)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以及规格和 QS 认证等。所有食品包装必须用塑料罐、胶带,不能有玻璃、铁罐或其他锋利的有伤害性的材质。 (五)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包装食品要有 QS 标志,尽量使用知名品牌。 (六)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将记录存档。 | 300万元 | 2024年5月 |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
2 | 仙游县税务局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 根据县局和基层分局工作需要,拟采购物业管理服务。岗位19人,其中:现场经理1人、保安服务12人、保洁服务5人、水电工1人,服务期为二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后,续签下年合同。预算250万元(二年)。 | 250万 | 6月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国家税务总局仙游县税务局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