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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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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 退管会院内采购通知

招标详情

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

退管会院内采购通知

通知:


近期我院退管会将对相关项目进行采购,请具有资格的代理商或生产厂家,携带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交至杨浦区市东医院1号楼224室,响应文件收件截止日期:自公告发布起1周。联系电话:25066943,杜老师。

采购项目:


2025年杨浦区市东医院“元旦春节”离退休职工慰问品

响应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正副本)请装订成册放入同一文件袋中。

2.文件袋正面请至少标注以下信息:投标者公司名称、投标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3.响应文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产品相关信息、初次报价、响应资格证明文件。

4.若包含相关物流费用,请在响应文件中请附上其明细及报价。

5.响应文件需包含产品介绍(附产品彩页或实物照片)。

6.证明文件影印件要求加盖行政公章或专用章。


最终报价文件应至少包含产品报价、品牌、产地、规格、单价、或其他优惠条件信息。

响应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3.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经营、售后服务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4.近三年内经营及相关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一经发现自动取消投标和中标资格。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设备市场调研公告

通知:


各供应商(厂家):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现对我院设备项目进行公开市场调研,了解产品的型号、功能、配置、价格、售后服务等情况,欢迎各供应商(厂家)参与。

项目内容:


肺功能测定与呼吸训练系统1套,预算10万元

报名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若设备为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为生产企业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产品代理商必须提供《产品授权书》以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报名资料要求:

1.提供产品的名称(需与医疗器械注册证上名称一致若有,非医疗器械则需与设备铭牌一致)、型号、市场价格、生产厂家、配置方案及清单、主要功能特点介绍、技术参数、配套耗材及价格、售后服务等情况。所有资料请按以下顺序编制:

(1)资料封面,包括封面标题《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科研设备市场调研资料》、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等内容;

(2)产品市场价格;

(3)产品技术参数;

(4)产品配置清单;

(5)产品涉及的主要配套耗材价格及收费编码(如有);

(6)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函;

(7)产品主要功能特点介绍;

(8)产品及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相关证书;

(9)提供2024年1月起同型号产品在上海市内三级医院成交记录或采购合同不少于三份(须同时提供相应的配置清单);

(10)提供同型号产品在上海市内主要用户名单(上海市内三甲医院排在前面);

(11)产品彩页介绍。

2.所有资料除产品彩页外均需加盖公章。

3.纸质版材料递交至市光路999号1号楼208室。

4.报名材料递交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起1周。

5.联系人:许老师,联系方式:021-25066571。

其他相关事项:

1.医院收到调研材料后会对报名各供应商(厂家)的资质和相关资料进行论证,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厂家)电话咨询。

2.郑重提示:该市场调研并非采购行为,各供应商(厂家)提供的相关产品信息仅有助于提高本单位对该产品的认知,不作为本单位采购行为的任何承诺。

3.各供应商(厂家)应严格遵守诚信、廉洁纪律,否则取消资格,有违法行为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

社会采购代理商遴选公告

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拟择优遴选货物、服务类和工程类项目社会采购代理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与本次遴选活动。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社会采购代理商遴选公告

2.入围机构数量:货物、服务类 1家;工程类1家

3.项目内容: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拟将本单位规定金额范围内的货物、服务类和工程类项目的采购工作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代理,代理内容根据协议进行委托,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方案编制、采购过程组织、采购结果提交等。

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2年。

合格响应人的资质条件:


资质证明文件:

1.采购代理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2.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完成登记手续;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4.采购代理机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5.代理机构在上海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采购代理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遴选响应文件要求:

1.资质文件;

①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上年财务状况报告;

3.近三年以来类似采购代理业绩;

4.服务方案(含单位介绍、办公场所、人员配备、服务内容、优惠条件等)

递交遴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

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起1周。

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市东医院市光路999号208室

响应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

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25066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