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采购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明高速公路支队 | ||
行政区域 | 三明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29日 15:59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邹宁兴、吴尔平、廖雄水 | ||
总成交金额 | ¥22.4432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谢丽荧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8-8280708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明高速公路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清流县龙津镇桥下村清流征管所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廖雄水;15159000203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谢丽荧、郑景宁:0598-8280708 | ||
附件: | |||
附件1 | 近三年无违纪.jpg |
一、项目编号:ZKSM2024042(招标文件编号:ZKSM2024042)
二、项目名称: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清流县鑫达意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碧林北路706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食堂食材采购服务采购
下浮率(%):15.5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清流县鑫达意商贸有限公司 | 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食堂食材采购 | 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食堂食材采购 | 本次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都是正规渠道产品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与采购人技术要求不一致时,以要求高者为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邹宁兴、吴尔平、廖雄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2000元整。2.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缴后不退。开户名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明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三明市列东分行 账号:1404 0483 0960 1060 924。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2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本项目成交下浮率为15.5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三明高速公路支队
地址:清流县龙津镇桥下村清流征管所三明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
联系方式:廖雄水;15159000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联系方式:谢丽荧、郑景宁:0598-82807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丽荧
电 话: 0598-828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