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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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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劳务派遣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锦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劳务派遣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锦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行政区域 锦州市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15: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2月04日至2024年12月1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国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86号(26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国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86号(26楼))
预算金额 ¥16.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司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16-3602555
采购单位 锦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采购单位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四段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康先生 0416-2137020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国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86号(2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司女士0416-3602555

项目概况

锦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劳务派遣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国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86号(26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GJZB2024015

项目名称:锦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食堂劳务派遣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食堂劳务派遣项目。(具体需求详见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满意且服务内容无重大变化,续签一年。(具体服务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企业,且拥有本项目服务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3.2投标人须具有劳务派遣服务资质证书;3.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4日 至 2024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国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86号(26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国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86号(26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国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86号(2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劳务派遣服务资质证书;3、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4、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5、截至报名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复印件。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以便招标备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四段12号

联系方式:康先生 0416-2137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国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金融中心A座-86号(26楼)

联系方式:司女士0416-3602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司女士

电 话: 0416-3602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