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安徽怀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怀宁农商银行补充医疗项目更正公告二
怀宁农商银行补充医疗项目更正公告二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YDL-20242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徽怀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医疗保险基金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前

更正后

1

竞争性谈判公告中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1、第三方机构为我行在岗合同制员工开立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个人帐户。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总额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5%(含)以内,2024年约300万元。我行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转入第三方机构管理,在扣除相应管理费后按照本行提供的个人分配金额计入个人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帐户,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以外的员工医疗费用。

2、个人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个人帐户余额内据实报销,报完为止。结余部分可以结转下年。

3、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程序按照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指引办理,由人力资源部协助第三方机构对报销流程进行培训和解读。

采购需求:本项目采购内容主要为:1、第三方机构为我行在岗合同制员工开立补充医疗个人帐户。补充医疗项目总额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5%(含)以内,2024年约300万元。我行将补充医疗金转入第三方机构管理,在扣除相应管理费后按照本行提供的个人分配金额计入个人补充医疗帐户,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以外的员工医疗费用。

2、在个人补充医疗帐户余额内据实报销,报完为止。结余部分可以结转下年。

3、补充医疗项目的报销程序按照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员工补充医疗服务指引办理,由人力资源部协助第三方机构对报销流程进行培训和解读。

2

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

二、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完善怀宁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员工福利体系,保障员工合理的医疗待遇水平,适当减轻员工患病就医负担,根据国家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行实际,特制订本补充医疗保险基金采购方案。

三、采购内容

1、第三方机构为我行在岗合同制员工开立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个人帐户。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总额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5%(含)以内,2024年约300万元。我行将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转入第三方机构管理,在扣除相应管理费后按照本行提供的个人分配金额计入个人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帐户,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以外的员工医疗费用。

2、个人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个人帐户余额内据实报销,报完为止。结余部分可以结转下年。

3、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程序按照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指引办理,由人力资源部协助第三方机构对报销流程进行培训和解读。

四、服务需求(在响应文件格式“谈判响应表”中进行逐条承诺)

(一)怀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向具有补充医疗保险经营资质的机构采购员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项目,投标人在本行规定的限额范围内,为员工提供报销服务,累计支付达到个人报销额度后终止。

1、职工凭门急诊、住院、体检、齿科检查、社区医院就诊、药房外购药等正规发票报销,赔付比例100%。

2、采购人员工提供报销发票后,投标人平台线上或定期上门协助服务报销,每次报销周期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

(二)投标人需对我行的补充医疗基金进行管理,并在规定范围内由投标人对我行员工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投标人的职责如下:

1.基金托管。我行将补充医疗基金委托投标人进行管理,投标人须保障托管基金安全,若托管基金产生损失,投标人需全额赔偿损失额。

2.响应速度。投标人必须为我行提供快捷简便的报销通道。

二、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完善怀宁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员工福利体系,保障员工合理的医疗待遇水平,适当减轻员工患病就医负担,根据国家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行实际,特制订本补充医疗项目采购方案。

四、采购内容

1、第三方机构为我行在岗合同制员工设立补充医疗个人额度。补充医疗项目总额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5%(含)以内,2024年约300万元。我行将补充医疗保险金转入第三方机构管理,在扣除相应管理费后按照本行提供的个人分配金额计入个人补充医疗额度,用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以外的员工医疗费用。

2、个人补充医疗在个人额度内据实报销,报完为止。结余部分可以结转下年。

3、补充医疗报销程序按照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指引办理,由人力资源部协助第三方机构对报销流程进行培训和解读。

四、服务需求(在响应文件格式“谈判响应表”中进行逐条承诺)

(一)怀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向具有补充医疗保险经营资质的机构采购员工补充医疗保险服务,投标人在本行规定的限额范围内,为员工提供报销服务,累计支付达到个人报销额度后终止。

1、职工凭门急诊、住院、体检、齿科检查、社区医院就诊、药房外购药等正规发票报销,赔付比例100%。

2、采购人员工提供报销发票后,投标人平台线上或定期上门协助服务报销,每次报销周期最长不超过7个工作日。

(二)投标人需对我行的补充医疗保险金进行管理,并在规定范围内由投标人对我行员工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报销。投标人的职责如下:

1.托管。我行将补充医疗保险金委托投标人进行管理,投标人须保障托管安全,若产生损失,投标人需全额赔偿损失额。

2.响应速度。投标人必须为我行提供快捷简便的报销通道。

3

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首轮报价表:

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总额的千分之 (大写)

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总额的 (小写) ‰

补充医疗项目总额的千分之 (大写)

补充医疗项目总额的 (小写) ‰

4

最后报价表中:

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总额的千分之 (大写)

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总额的 (小写) ‰

补充医疗项目总额的千分之 (大写)

补充医疗项目总额的 (小写) ‰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怀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怀宁县稼先路188号

联系方式:鲍女士 0556-4634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华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安庆市纺织南路80号华茂1958-C区三号楼917室

联系方式:陈佳、任德忠0556-50318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女士

电 话:0556-4634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