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加强对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的监管,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经研究决定,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体系检查。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任务要求
对全市30家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食品安全体系检查,重点检查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法》等要求,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帮助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落实整改,完善食品安全管理。预算资金4.5万元。
此次购买第三方服务采用询价方式产生,询价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详见附件1),其中技术分占90分,各机构报送的价格占10分,两项叠加为最后得分,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供应商。
二、 报价要求
1.报价(报价格式详见附件2)应包含所提供服务、检查、整改复核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每家单位只允许有一个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报价无效。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3. 报价截止2024年12月10日17点前,逾期提交的报价材料将不予受理。各单位请将报价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完好,当面递交或邮寄至合肥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处,联系人:戴芙蓉,联系电话:62315404,地址: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办公二区(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317号)3楼309室。
三、服务要求
1.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执业规范和程序。
2.服从采购单位统一指挥和安排,公正、独立地按《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安徽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开展体系检查,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3.成交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成立专项项目组,每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至少有1人有相关检查经验),服务前明确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等基本信息报采购单位审查。
4.成交供应商应为本项目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需报采购单位),检查完成后应形成完整的检查结果(含整改),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管处。
5.成交供应商应公正、独立地对全市30家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开展体系检查,检查时间自 2024 年12月25至2025年 1月20日,具体检查地点和被检查的餐饮服务单位由合肥市市场监管局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处确定。
6.所做的工作底稿及服务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资料应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做到事实准确、结论清楚,并出具检查结果,检查结束后一并报送采购单位存档。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检查的任何信息。
附件1.评分方法和标准
2.报价格式
2024年12月5日
附件1
评分方法和标准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1 | 项目实施方案 (20分) | 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体系检查的组织、检查的实施(前期准备、检查原则、程序和方法、整改建议)、检查总结等。 1.项目方案完整规范、科学合理的,得15-20分; 2.项目方案较为完整规范、科学合理的,得10-14分; 3.项目方案基本完整和合理的,得5-9分; 4.项目方案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实施方案。 | 0-20分 |
2 | 保障措施 (20分) | 供应商提供的保障措施,应包含以下内容: 1.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0-10分); 2.工作质量要求及保障措施(0-1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内容和措施,对以上两个方面逐项进行评审: (1)进度计划内容全面、能按序时进度合理、有效安排,保障措施完善、切实可行的;工作质量要求内容详细,保障措施全面完善,可操作性强,得4-5分; (2)进度计划内容基本涵盖,措施较完善、能按时安排任务完成;工作质量要求内容较详细,有保障措施,具有操作性,得2-3分; (3)进度计划措施不完善、内容不完整,时间安排不够合理的;工作质量要求内容简单,保障措施不符合实际,操作性较差的,得1分; (4)未提供进度计划和工作质量要求及保障措施,得0分。 | 0-20分 |
3 | 供应商综合实力 (20分) | 1.供应商具有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项认证得2分,满分6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证机构批准书扫描件或影印件。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具有食品安全监管类服务平台,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并通过登记检测获得测试证书的,得 4 分,最高得4分。注:提供有效的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及软件评测中心颁布的测试证书,以上证书需体现供应商名称,否则不得分。 3.供应商团队成员参与过食品安全相关的标准制定并发布的,地方标准每人得3分,团体标准每人得2分;提供近6 个月社保证明。本项最高分10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 0-20分 |
4 | 供应商 业绩 (10分) |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供应商具有学校第三方监管服务类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得10分。2.供应商具有省、市级餐饮质量安全评审、餐饮飞行检查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得10分。 备注: (1)提供合同扫描件; (2)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无法体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等关键信息,须另附业主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章须与合同章一致或高于,否则不予认可。 (3)同一业绩合同仅计分一次。 | 0-20分 |
5 | 项目组人员 (10分) | 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食品相关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五年及以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历,取得食品检验工(员)或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证书的;得2分; 2.其他服务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 具有食品相关专业专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一年及以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历,有高校食堂食品安全或飞行检查经验,每提供一人得2分,最高得8分; 备注: (1)上述经磋商小组认可的人员中,提供自招标之日起前半年内单位为员工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保险,否则不得分; (2)提供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3)提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工作底稿或劳务合同等,工作经历材料须能体现拟派人员姓名); (4)食品相关专业指: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烹饪与营养教育、食品营养与检测、食品加工技术、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等专业。 | 0-10分 |
6 | 价格分 (10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后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20%×100。 | 0-10分 |
附件2
报价格式
供应商名称 | |
报价范围 | 全部 |
报价 (详见报价要求) | 人民币大写: |
备注说明 |
供应商签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