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基础信息选项卡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服务商须承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供应商须书面承诺:合同履行期内,中标人配合招标人及招标人上级单位的检查,提供所需的资料及相关证明。 5、供应商不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6、本项目供应商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供应商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供应商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供应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供应商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供应商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供应商有失信行为,并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